Sunday, August 24, 2008

護家與人權 (一)

當今天下,能最有效保護個人權利的制度,就歷史和實例而言,不能否認西方民主制度確是最有效的政制;然而,凡事都有其利和弊,不要說菲律賓、泰國、印尼以至最近鬧得熱哄哄的台灣陳水扁先生涉嫌舉家貪污瀆職事件,就是在香港,我們亦是帶著矛盾的心情來面對來屆立法會選舉。

對護家協會而言,家庭的幸福是我們首要的注,中國人說的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亦是我們所認同。明顯地,家庭是社會的基本單元,個人與家庭,可比作化學中的原子(atom)和分子(molecule)的相互關聯;個人當然重要,但不可否定的是家庭是自古至今培育個人的核心場所。基本上,一個整全的人格不能脫離家庭而獨自發展出來,缺乏一個健康家庭環境而成長的人士,往往會有各式各樣的行為以至思想偏差──這當然是相對於社會上大多數人接受的標準和期望而言。

面對「從小眾與大眾權利的平衡,你會怎樣看待易服癖和天體愛好者呢?」這一問題時,護家協會是以相關的行為對家庭──特別是子女成長為首要考慮,是的,世上偶然會存在一些眾人皆醉,唯我獨醒的人士,亦間中聽到一些所謂「坐懷不亂」的人士,但就大眾而言,從眾心或羊群心理仍是主要的表現。所以對有候選人輕言只要對別人無害,易服也好,天體也好,他都一概讚同。我們實在失望和驚訝!請各位撫心自問,當一個有秩序的社會,突然間要為一群小眾而作出近乎翻天覆地的改變,或標奇立異的做法,是否好事呢?試想想,一個血氣方剛的青少年常常參加天體營,他/她真的會對別人的胴體毫無反應嗎?他/她的性充動一定能夠有效地節制嗎?又試想想,你在公眾洗手間裏突然碰到一些雌雄莫辨的人士,你會有甚麼反應?如果一個社會真的男女無別,你會放心你的家人﹝特別是子女﹞在外面的遭遇嗎?

所以,只講個人人權而忽視以至輕視大眾的利益和社會可能付出的代價,是令人擔心和厭惡的。我們更不能接受梁國雄先生( 見港人日誌)所講的甚麼在“剝光豬”的狀態下,人會感到更平等﹝因為再沒有盛裝或平民裝的階級分別哩﹞! 同理,我們對色情氾濫和性傾向歧視立法都感到不安和憂慮!

民主的基本原則和假定,就是大多數人意見的趨向和取捨,是一個社會作決定的合理和最可行方向,為了達到上述原則,我們接受以大眾投票來決定一件事情或政策之合理和可行性。可惜的是,近20-30年來,西方興起了所謂「政治正確」和「國際價值」的標準,結果這些價值和標準就搖身一變成了至高無上的尺度和綱領,其權威彷如我國文革時的毛語錄一般,就是凡是反對毛主席的,都是反革命份子,都是黑五類,是社會渣滓,是除之而後快的!

如果事情真的如此發展下去,我們真的要問,今天很多民主派人士所高舉的所謂多元包容﹝pluralism﹞;和所謂「德先生」(democracy) 與「賽先生」(science)的並行不悖,相輔相成還是成立嗎?

護家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