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October 24, 2012

來函照登:同性戀運動的另一面

看到《新聞週刊》Newsweek以奧巴馬為首位「同志」﹝即支持同性婚姻也﹞總統做封面時,想到以前它的另一篇報道。該文名為Tune in, Come out[1] ,講述同性戀運動進入美國各地學校的事。文中描述在校內設立同性戀學生組織,舉辦「出櫃日」,參加遊行等活動。單在麻省,這種組織已超過一百。在寬容風氣影響下,一些學生開始試驗探索同性或雙性戀行為,雙性戀幾乎變成新潮的事(原文用cool、chic、trendy等字形容),自認是雙性戀的學生有增加之勢,文中提及一位女學生一向自以為是女同性戀者,但後來發覺和男友拍拖很高興,她承認感到混淆。另一位少年同性戀者支援組織的領袖說少年人「不想困在一種行為內,自認雙性戀即是說你尚未肯定,這令你有一些自由。」這樣做也較輕鬆,「因為你還有『直』(異性戀)的部份。」

一名兒童身心發展教授說︰「少年人在這人生階段,關乎身份的各種問題都一齊出現。他們為了性別身份、職業身份、角色身份的問題努力找答案。他們其實在詢問︰『我是誰?』在這階段的少年人若受到同運份子影響,可大可小;輕者相信了他們的思想,成為支持者;重者容易變成有同性或雙性戀行為傾向,若他們真信了「天生、不能改變」之說,將一生留在這圈子內。

同運份子有大條道理要入學校︰「要教育學生不歧視、減少欺凌、學生有知的權利……若能使同性婚姻合法化,他們更是名正言順,有人會說︰「性傾向不是靠宣傳造成的,若宣傳有效,以前的社會宣傳異性戀,就不會有同性變者。」但以前也有很多同性變者和異性結婚生子,這是同運宣傳常見的內容,至少他們有異性行為。

無線電視(TVB)的《星期二檔案》曾有一集講未成年性行為,其中一位男受訪者曾和男同學有性行為,現在他已有女友,並向女方坦白,得到她原諒[2]。如果他聽信了所謂先天定型的話,他的人生很可能截然不同。我相信類似個案仍會不時重演,所以,隨便對成長中的少年人說「你是同性戀者」,不是太早便妄下定論了嗎?

文首的是十多年前的報道,今天的情況已變本加厲。加拿大艾伯塔省的新教育法要求「在家教育」(homeschooling)及所有宗教學校都要把好同(pro-gay)教育加入課程,否則是違法!請想想,一個奉行民主自由的政府竟要控制父母對子女的教育[3]!據麻省一個關注組織的領袖的文章"What same sex "marriage" has done to Massachusetts"所說︰自同性婚姻合法後,省內大中小學都不斷向學生灌輸好同思想,圖書館滿是同運出版物,有的更有色情內容,要小學生看King & King之類的繪本,變性人向學生現身說法,舉行各種支持LGBTO(Lesbian-Gay-Bisexual-Transgender-Other)的活動日和紀念日等。

曾有一名美國人父親要求學校在進行這課程之前讓他帶走孩子,他去向校方交涉時卻被警察拘捕,後來該父親與其他父母向法庭上訴,要求法庭判決學校要先通知父母帶走子女,以免他們受到影響;但法官拒絕,理由是同性婚姻已合法,學校有責任以正面態度講述同性戀的事例,不用通知父母和不用讓他們帶走子女。即使父母向校方投訴,校方也不理會甚至以敵意態度回應。(我們應問一下:是否所謂「無知、恐同」的父母就毋須尊重?)作者最後總結說「同性婚姻像個大槌挾著法律的力量懸在社會之上……。同運份子要的不是婚姻,而是得到法律認可,然後強力推行,把好同(pro-gay)觀念強加於社會中的團體及政治機構上。」[4] 同運衝擊教育的事例很多,在每個維護傳統婚姻的網站內都可找到。難道父母的唯一選擇就是接受「洗腦」?又不許質疑同運?這不是「一言堂」嗎?

支持同性婚姻的人都避而不談由好同教育所引申的逆向歧視或「天生論」的問題。以前《新聞》和《時代》週刊報道相關議題時總會有正反觀點,文首那種可能對同運有爭議的報道也可出街。但如今我看到的都是表面化的報道,報喜不報憂,即使好同教育引起很多爭論,很多亞洲讀者都沒法從主流時事雜誌中看到另一面的事實。大傳媒、專家們幾乎都有政治立場和偏見,APA(美國精神科或心理學協會的簡稱)內有同運份子的強大勢力[5]。讀者(尤其是教師、父母)只有努力尋找資訊,準備應付未來的難關。希望更多人敢去向大眾說出另一面的事實和真話。

阿C

參考:
1. Newsweek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2. 〈未滿十六〉,《星期二檔案》二○一二年一月三日。
3. 《國度復興報》二○一二年三月十一日,lifesite.com
4. http://massresistance.com/docs/marriage/effects_of_ssm.html;http://torahdec.org/FatAPA.aspx ;
www.massresistance.com 首頁右邊。有人說它是仇恨組織。但若他所說是事實,不應因人廢言,指它是仇恨組織的Southern Poverty Law Center也被人指是左派,它從不指斥激進同運組織是「仇恨組織」(http://americansfortruth.com/issues/southern-poverty-law-center-splc/),上文作者與一批猶太教人士及精神健康界別的專家聯署反對同運(www.torahdec.org)其中引述APA的文件說雖然它不再將同性戀列作精神病,但並非說它是正常及與異性戀同等。
5. 請看拙文〈從蘇穎智牧師的信談起〉及其附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