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October 7, 2014

護家協會10月6日聯同由自黨等友好向平機會遞交我們對所謂四合一法例的回應

我們一行人等與自由黨邵家輝議員及8大中小企商會昨天﹝106日﹞到平機會呈遞我們對平機會最近提出的所謂歧視法例四合一﹝即把現有4條歧視法例合併為一﹞諮詢的回應,我們的主要觀點和回應如下:

我們堅決反對以下在相關的諮詢中的以下事項:
1)      反對在諮詢文件中問題6, 9, 25, 26, 27, 34, 3970中關於「事實婚姻關係」、「同性事實婚姻關係」及「前度事實關係」的建議。當中我們亦反對強逼全港僱主認同及接受同性/異性同居,並要給與這些所謂事實婚姻關係的伴侶如同正式結婚人士的福利!
2)      反對擴大平機會的權力(反對諮詢問題42, 44, 45, 46, 49, 50, 51, 52, 53, 55 的建議),因為當中建議很易使平機會變成一獨立和不受約束的「王國」。
3)      反對箝制言論及自主教育的自由,諮詢文件建議把「騷擾條例」, 擴展至性別歧視條例及家庭崗位條例,在加入了「事實婚姻」的元素後, 這會導致將來若有人﹝特別是教師和僱主﹞對「同居」關係作出批評時,就有可能觸犯法例!
4)      反對關於生殖科技與領養建議,因為它讓申請者可未婚和隨意的接受借種技術來懷孕或領養,必然影響該嬰兒日後的福祉;因此,我們反對諮詢文件中問題71和問題72的建議。我們亦反對強逼相關機構接受未婚人士可申請領養兒童的建議。
5)      反對建議放寬由未婚人士或同性同居者可領養孩童﹝問題72
6)      我們認同「讓家庭優先得到公共房屋的政策」,因此反對容許同居關係等婚外組合跟正式註冊和由一男一女婚姻組成的家庭競爭公屋居住權。事實上,現行的房屋供應亦是十分緊張,所以不應在現況中再加插其他不合適的申請者類別來分薄現時合資格的輪候人士。

此外,我們贊成諮詢問題69的建議,即支持擴闊宗教組織的豁免權,加入「婚姻狀況」成為容許的例外情況,以保持宗教和思想自由。事實上,這類豁免亦應擴展到有明確宗教或文化背境的企業經營者﹝例如孔教強調人倫和禮義仁,不應強逼他們接受他們認為是不仁不義的事情﹞

護家協會謹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