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前題
1.1 本會的宗旨是「愛護家庭,建設社會」,本會今次是以理性和務實的態度來回應對政府對普選政改的諮詢。
1.2 本會就政府「2017年行政長官及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實現普選)公眾諮詢的基本倡議和立場是:
(a) 社會要和諧及健康地發展,
(b) 穩中求進逹至普選,
(c) 執行相關方案時,要確保不會使到香港倒退,
(d) 相關安排應能承先啟後,
(e) 一國兩制,互諒互讓。
1.3 我們認同中央對香港政改所提到的「一個立場 三個符合」,即堅定不移支持香港循序漸進,發展民主的立場不變,普選特首要符合本港實際情況、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規定,行政長官要符合愛國愛港標準。
1.4 我們明白今天香港對相關議題的意見和立場是眾多和分歧的,本會實在擔心香港社會未必能短期內找到一個既為大多數市民支持,又為現存立法會各黨派都能接納的方案。果真如此,則香港的前途必然充滿艱難和坎坷。所以,本會謹此呼籲各有關黨派和持份者,能秉持以大局為重及求同存異之精神來協商出一可行之方案,勿令市民所盼望之普選胎死腹中,否則後果堪虞!
1.5 本會認同署理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於本年4月28日出席國際扶輪3450地區各社聯席午餐會議致辭時,強調政改要成功,除了要過法律一關,還要在政治上凝聚廣泛共識。她借用打擊店舖阻街宣傳片的口號:「畀條路嚟行下得唔得呀?」亦可說是一針見血地指出了現時各方各派所提出相關建議是難以協調的實況。若政府與各方持份者,特別是立法會中的各黨派未能取得共識的方案,本會深切憂慮香港不但會錯失2017普選行政長官的機會,更會喪失中港良性互動的一個契機,可能導致所謂「蘇州過無艇搭」的局面!
1.6
就本會觀察所得,現時香港社會各方對普選特首的建議存在很大分歧,當中尤以堅持所謂三軌方案﹝即公民提名,政黨提名和選委會提名並列﹞之黨派和立法會議員,無視中央之專責官員和學者的意見,忽視基本法之規範,堅持不作妥協,實在令人憂慮!若情況沒有改善,恐怕2017年普選特首一事只能成為泡影,並會對本港日後爭取落實普選的努力,構成一大阻力!
(二) 本會的立場
2.1 本會就政府2017年行政長官及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公眾諮詢中,注意到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07年12月29日通過《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12
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及有關普選問題的決定》,即:
「2017 年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任行政長官的選舉可以實行由普選產生的辦法;在行政長官由普選產生以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選舉可以實行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辦法。」
本會同意以上的人大常委會決定是香港未來探討以至實踐普選特首和立法會的法理基礎。
2.2 本會亦贊同根據2004
年4月6日公布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的解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是否需要進行修改,「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應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報告,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依照《基本法》第45條和第68條規定,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確定。修改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及立法會法案、議案表決程序的法案及其修正案,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向立法會提出。」。
2.3 本會同意有關當局在相關的諮詢文件「有商有量、實現普選」第二章﹝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制發展的憲制基礎及政治體制的設計原則﹞內的各項陳述,特別同意以下之結論:
在處理2017年行政長官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時,我們須充分考慮以下三方面:
在處理2017年行政長官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時,我們須充分考慮以下三方面:
1. 方案必須嚴格符合《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2004 年的《解釋》和相關的決定;
2. 方案有可能得到香港多數市民支持、有可能得到立法會三分之二議員支持,及有可能獲得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批准或備案;以及
3. 方案所訂立的選舉程序在具體操作上是實際可行、簡潔易明,方便選民行使投票權,並能維持一個公開、公平及公正的選舉制度。
2.4 本會呼籲本港各黨各派能體恤民情,應以大局為重,共同協商和締造一個能持續發展和真正有利於香港長治久安的政制和選舉設計藍圖。
(三) 本會的觀察
3.1 本港市民以華人為主,因為鴉片戰爭等原因於1842年割讓英國,被外人統治凡百餘年,至1997年按中英聯合聲明回歸祖國懷抱,並因應針對香港的管治制訂了基本法,作為治理和行政之本。
3.2 今天香港文化可謂集貫中西,是一個自由而開放的國際都會,因而本港的市民亦漸趨多元,在這多元文化和民族的背後,多少都隱藏著某些矛盾以至衝突。加上近年國際間因為全球化和金融產品國際化及衍生工具日見多元,把以往較為簡單、平隱和較易掌控的形勢變得多變和難控,若再遇上天災或人禍,則禍患頻生,例如香港回歸後即面對1997年尾爆發的金融風暴,導致樓房負資產、之後又有禽流感、沙士(SARS)、雷曼兄弟倒閉事件等等。除了外在的風險,近年香港內部風險亦見增多,例如最近出現了哄動全城的外庸被虐事件,亦有外庸爭取居港權的訴訟事件;近日中港矛盾亦有所升溫。前述事件都在警惕我們,香港市民若不懂居安思危,萬一危機爆發,恐難收拾呢!
3.3 香港近年可謂吉人天相,雖有種種打擊,還是屹立不倒,當中除了港人的奮鬥外,亦少不了祖國在關鍵時刻對我們提供了必要的支援,如自由行,互通疾控資訊和CEPA等等措施。我們認為香港和祖國是唇齒相依。無論如何,香港跟祖國應該是互相尊重和支持,亦應互讓互諒。本會認為今天香港無論在公或在私,都不可以把中國的關係和主權抹煞,凡事只曉得追求自我的滿足以至是放任行事,否則,香港實難以跟祖國維繫一正面和良性的互動關係。
3.4 本會尊重一國兩制,亦感激祖國對香港的厚待,讓我們可以高度自治。可惜的是,近年香港的政經發展,都轉趨激進化,使到社會出現明顯和嚴重的撕裂!我們呼籲有關當局、各位社會賢達和領袖要平衡風險與機遇,要珍惜人大常委會於2007年12月29日的決定,好好把握時機,務求在2017年達至有效的普選安排,否則恐怕會蘇州過後無艇搭!
(四) 本會的估計
4.1 本會相信只要香港能按照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所作出的相關規定來推行普選事宜,雖然不能即時滿足「公民提名」和「政黨提名」的訴求,但一個合情、合理和合法的選舉方案和安排是可以透過協商而產生。在相關的方案被落實後如有不足,我們相信香港是可以繼續尋求相關選舉方案和安排的完善化。或者說,我們不能一蹴即就的達至一個十全十美的選舉方案,但我們卻可以合理地預期一個合理、合情、合法和有效的方案可以透過協商產生,而香港亦不會因而失掉在將來尋求以至能切實優化相關方案的權利和契機。
4.2 我們作出上述的預測,主要是基於近30年中國的發展和期間眾領導人都表現出相當務實和對外開放的表現。試問30多年前,有誰能預測到中國今天在經濟上的突飛猛進呢?還記得在回歸之前,本港民運人士都擔憂中央會大力打壓香港的民運,甚至會對一些知名人士﹝如已故的司徒華先生﹞秋後算賬,又有人擔心中央會直接介入香港的內政,但近乎「意外」地,中央的領導人都很寬容和務實地支持一國兩制,並體現了放手港人治港的承諾。
4.3 退一步而言,就算在今次普選諮詢後能把公民提名寫入有關法制中,我們敢問,民主派中真有認真懷著執政熱忱來參選的人士嗎?縱有,他們有足夠的隊工和能力來管治香港嗎?抑或如「長毛」議員等激進人士出來以大派金錢﹝每人一萬元﹞之政綱來誘惑市民投票呢﹝本會並不懷疑他們在當選後會大派金錢的決心,只是憂慮香港總會坐吃山空﹞?就我們觀察所及,今天的泛民人士和政黨中,大部份都樂於做個反對派﹝黨﹞,因為反對何等容易,要認真做好事情,就何等困難!
4.4 我們害怕有人仍以為中央為保香港不失,最終會向香港送大禮,這點我們不敢苟同,因為今天香港的價值跟剛回歸時已不可同日而語。香港近年幾乎是裹足不前,而內地大城市如上海等則蒸蒸日上,事實上,上海和北京的GDP已自2011年起超越了香港。另外,國內的大型企業亦不斷向外發展,國內對香港市場的依賴亦日漸降低,若香港再不謀上進,恐怕被邊緣化的日子不遠呢!假如中央領導真如想像中的務實和現實,到了香港已無大用時,人們還能以為中央無論如何都不會讓香港跌倒嗎?
4.5 本會估計,若香港整體能認真向上,並務實求進,盡力跟中央保持一良好互動的話,那就不單只50年可保不變,甚至往後還有一個不差的持續發展呢。
(五) 總結
5.1 不論是以唇齒相依的能度、博弈論(Game Theory)甚或互相利用的角度來分析,權利和義務與及互讓互諒始終是今次香港就普選議題制定方案的重要考慮,所以本會呼籲有關當局和各持份者都應實事求是地來敲定與2016年立法會及2017年特首普選的相關方案,讓香港市民能早日實現普選特首的期盼。
5.1 萬一各有關方面最終不能協商出妥協的方案而立法會亦不通過政府的相關方案,本會敦促有關當局在法理和環境許可下應在2017年引進市民的一人一票預選制度,而預選結果則交相關選委會作為參考,本會相信,選委會總不會不經思考地把相關預選結果唾棄,反而會重視之而作出最後決定。如此一來,市民可謂能初步享有一人一票的選舉權利,而在日後適當時機時,有關當局可根據相關經驗重啟普選之諮詢和制訂一合情合理和合法之普選方案。
此致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公元二零一四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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