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特首閣下:
小弟是護家之友﹝前為護家協會﹞的聯絡人,我們是一個純民間友好群組,宗旨是「愛護家庭,建設社會」,我們支持一男一女的婚姻,因為男女婚姻是基於自然和歷史的演進和選擇,由之而組成的家庭是社會的基石。我們相信家庭好,社會也好,反之亦然!我們亦強調和諧共處和安居樂業,並支持香港回歸中國。
我要首先感謝閣下為香港所作出的努力,特別是你帶領政府團隊跨過自2019年中發生的衝擊社會事件和2020年初新冠疫病來臨的打擊,我也要感謝中央為香港設立港區國安法,從而使香港由亂變治,讓大家可以返回一較為平穩及和諧的社會,以至港人可以回到一個較安穩的環境,並能在港繼續安居樂業。
本人於2020年10月31日曾去信閣下,作出了一些建議,包括在敵暗我明的新冠疫病大流行下,政府應收集一切相關的大數據來監察疫情之發展,配以統計等數學技術來分析、了解以至預測疫情走勢及其傳染途徑,好作未雨綢繆:亦應主動聯繫及統籌檢測、防疫及根治的工作和措施;例如大力支持本地的疫苗研發工作等等。
最近得悉閣下本年10月會宣讀施政報告,我本著愚者千慮,必有一得之精神,謹向您提出以下建議。
第1章:以史為鑑,居安思危
1) 小弟相信2020年6月30日設立國安法後是本港的一個轉捩點,事實上,香港自立法以來,治安、議政和施政都由亂變治,漸次返回正常及有效的處境,這是有目共睹的!不過,凡事無絕對,正是利弊相關,禍福相依,利者,由亂變治也,弊者,香港仍有一些人士對現況憤憤不平,甚至仍堅持尋求港獨的意圖!
2) 我相信 閣下的團隊必會繼續作出整治及修補的工作,務求香港能真正的長治久安,只是相關的問題不淺,2019年的黑暴可說是冰山一角,又如兵家所說攻心為上,攻城為下,我猜香港也面對類似問題,加上今天歐美各國都傾向與中國對壘,可說是內有憂時外有患,前路難免有些崎嶇。本人認為,今天香港更加要強調背靠中國,因為香港只是一個彈丸之地,以實力而言,難與歐美各國匹敵呢!所以,我盼望本港政府與民間能多與國內溝通交往,以至能取長補短及互通有無。正面的說,眾志成城,同心則事成也。
3) 香港是個自由港和國際城市,自然有不少人流、物流和資金流動的活動,一方面是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另一方面,亦如孟子見梁惠王。王曰:「叟不遠千里而來,亦將有以利吾國乎?」事實上,今天國際交往,發展經濟是一重點,只是在中西對壘的情況下,有合作也有競爭,合者,人員貨物之交流買賣,利於經濟;爭者,競賽總有贏有輸,當各大國都面對不少自身問題時,特別在歐美感到他們的領導地位可能失去時,難免自保,甚至想方設法去削弱對手呢!
4) 香港的相對優勢離不開法治、開放及好客﹝由香港割讓英國開始,本地人都能順應天時地利,亦包容各方來客﹞。當上世紀中國還是被西方陣型孤立時,香港作為轉口港便變得當時得利,更演變成東方之珠,這若不是出於天意,也必然是「時地人」三基本因素之結合和互動所致,或說天時地利人和所以然。
5) 今天時移勢易,香港不再是英國殖民地,我們已回歸祖國成為特區,也是由英國人管治而轉為港人治港等等‧‧閣下必深明當中的變化,並且是身體力行地去見證其中的變遷,想必也感受良多!作為普通市民,我感到香港近年有點不對勁,一方面有一股聲音和勢力不斷鼓吹民主自由與平權﹝一些本來屬正面的概念﹞,但同時對中央及港府高層充滿猜疑,反對以至是仇恨!正如習主席所說:「沒有最好,只有更好」反之或說:「沒有最壞,只有更壞」,以小弟之感覺而言,有些人罔顧現實來鼓吹香港要追求獨立自主,結果卻是把香港推上更壞的境地!
6) 請注意,以上只是主觀的見解,非專家之言;雖然如此,我仍可舉些例子作為說明。以前的港督都發揮了行政主導的角色,例如第22任港督葛量洪在任時,大力發展徙置及公屋政策,開拓了由港府推動公營房屋的新里程,第25任港督麥理浩的十年建屋計劃、開發新市鎮、創立廉政公署、九年免費教育以至興建地下鐵路等都無往而不利,基本上都是上有政策,下則配合,他們俗稱“督爺”,是實至名歸的香港頭頭!
7) 另一個較具爭議的港督,就是有「末代港督」之稱的彭定康先生,他是唯一政治家出身的港督;據小弟猜測,當年英國首相馬卓安先生安排他繼任為第28任港督,大概是要他來港儘快把香港的政制作最大限度的「民主化」,以之來掣肘日後中共對香港的可能操控。所以港人對他又愛又恨,愛他者,因他表面很積極地為香港民主打拼,他也是一位很出色的表演者,常常落區訪談,與市民打成一片,更到涼茶鋪飲用涼茶,又曾走入泰昌餅家品嚐蛋撻,使其聲名大噪。恨者,就是他一手毀掉香港回歸的「直通車」,魯平先生更斥責彭定康是「千古罪人」,因為香港的平穩過渡被他破壞了。肥彭﹝暱稱﹞其實也引發了香港的內部矛盾,例如他加強了本港建制和民主陣型的對立,亦間接使港人撕裂,使到日後特首們難以統一民意,往往陷於左右兩難之局!
8) 特首閣下,您一定明白近年香港的矛盾和困境,我重提以上歷史,是期望大家溫故知新,亦希望讀這信的人明白我不是無的放矢!更不是盲目擁護建制,我所想所望,就是香港能重振東方之珠的美譽,以使港人能安居樂業,大家同心把香港共建成一個有益有建設性的開放型城市。
9) 香港回歸不久即遇到亞洲金融風暴﹝我猜這次風暴絕非偶然﹞,造成本港股市大跌,也造成了負資產現象,雖然港府最終擊退了金融大鱷,但民間已怨聲載道,後來又遇上禽流感、沙士﹝SARS﹞等來襲,正是禍不單行,政府聲望及形像大跌!而政府於2003年過急推動23條立法,結果導致71大遊行,政府被逼收回立法建議,使政府威望大受打擊!公務員的積極性及向心力亦有減退跡象,使到「多做多錯、‧‧、不做不錯」的官僚現象加劇,實為不幸!這亦導致港府日後施政的困難,似乎也加深了香港的內部矛盾。這些事應成為後事之師,加上現時歐美國家對中國近年崛起已有介懷,以美國為例,它有明顯介入別國內政的往跡,實在是不可掉以輕心。
第2章:香港是我家,大家好好愛護她
1) 特首閣下,作為土生土長的港人,您必同意香港是我家這一宣稱,以下建議,正正是建基於我們要愛護及珍惜香港作為我們的家!以下建議,亦是基於香港是我家的宗旨。
2) 本人十分支持閣下開拓建屋土地的努力,包括明日大嶼計劃。不過,本地房屋供求問題非一日可改善,所以政府應從基本因素出發,認真考慮強化關於樓房供應及買賣租用的話語權,如優化公屋及居屋政策,把居屋「凍結期」延長至15年等等,這也符合習主席所講的:「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的指導方針。當中主要考慮是讓大多數港人能安居樂業,免受不合理的高樓價所困擾和壓榨,並以安居贏取民心民意。
3) 眾所周知,今天住屋是一個大問題,因為私營住宅的實用面積隨著樓價不住的飊升而出現了納米樓,除了是地小人多,更重要的因素似乎是各國不住量寬所至。雖然其他國家大城市的樓價亦同樣飊升,但香港在2020年樓價仍是首位,港人平均工資不足2萬港元,遠低於其他大城市的平均工資 (2019資料),香港樓價真的有點高不可攀!更可惜者,除了納米樓的問題,更有私人住宅樓宇的管理問題,閣下應知曉不少屋苑住戶跟管理法團常有爭拗,而立案法團管理成員亦常因管理爭拗而打官司的!這都突顯在香港安居,實有不少軟件﹝如管理﹞和硬件﹝如面積及樓宇質素等﹞的挑戰!公居輪候問題更不堪提了,要做到居者有其屋﹝安居之所﹞,政府﹝特別是來屆﹞真是任重道遠呢!
4) 所謂「文可安邦、武可定國」,一個國家或地方的實力不離文化、經濟及軍事力量。又說知己知彼,百戰百勝,所以政府應該好好檢討過往的不足以至失誤。讓我舉個例子,基於香港人受殖民歷史影響,或多或少有些崇洋心態,又因新中國早年強調階級鬥爭等現象,使不少華裔港人缺乏向心力和歸屬感,加上政府高層愛理不理,不重視栽培港人之歸屬感,又迷信西方學術自由主義,不懂取長補短和去蕪存菁,難免給人囫圇吞棗的感覺﹝例如盲目引入通識科,並任之由之讓教師們自定教材,給予一些有心人混水摸魚的機會﹞。
5) 港府應多強調背靠祖國,按基本法之基礎與中國聯繫互通,務求建立與中央的互信,互重及互助;好達成互讓互諒及求同存異,盡力發揮一國兩制之優點,讓香港繼續成為一顆明珠,一個既開放、活潑而不添亂的城市。
6) 港府應實事求是地理順及防範內部矛盾的滋長,並不時警剔外來勢力的干預和破壞,以達至長治久安,好繼往開來!我建議港府應做好一賞罰分明的公務員問責制度,對於高層官員,應盡量透明地交待相關的資產和潛在利益衝突資料,以杜絕貪污違紀之可能。
7) 居安思危,領導階層應發揮把關和維護國泰民安的領導角色,例如推動危機意識和應變培訓,好好總結目前抗疫防疫的經驗,建立有效的監察數據庫及應急機制等,一方面盡早消滅新冠疫情,另一方面要做好如何面對將來類似疫病之威脅。其實不只疫病的威脅,舉凡社會之重要事項和抉擇,都應按科學精神及善用科技的方針來處理,例如設立相關的大數據庫,作出相應之科學和統計分析,務求識別當中的關鍵指標,作為行動指南。相關例子有香港資金流動及結存情況,主要食品之供求、存倉以至輸送鏈等等。
8) 政府應按部就班及先易後難地為23條立法作好準備,除了善用現有國安法之基礎外,我建議有關部門亦應善用現有之相關法例,去處理可能之違法行為,因為香港昔日作為殖民地時,已引入不少關乎公眾秩序及國安相關法例,不應因為有些法例很少被引用而放棄使用,這樣做的話,可堵塞某些人對23條立法的攻擊,說甚麼政府未經諮詢而定立惡法!閣下應聽聞以前民主派的一個主張,即23條立法不能早過香港普選落實,其原因主要是「惡法論」;所以,若現行有法可依,理應善用,無需再等。當然,有人說那些相關法例已是過時,若用也必被法庭駁回,但這論調十分偏頗,因為他們忘記了人大有釋法權,作為管治者,我盼望負責的官員能以維護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為前題,要勇於在需要時便作出釋法申請。這也可及早澄清將來23條立法時,能否適當地吸納現有條例在其中。
9) 香港現行有四條反歧視條例,相關部門應謹慎合理地運用,以減少擾民及達至開明服眾的效果,因為本人曾收到朋友轉來投訴平機會無理檢控的個案,案主是一位公務員,只因對有肢體缺憾的下屬作了與其缺憾無關的工作爭拗,便被投訴及檢控!平機會亦不積極作出調解,動機令人質疑。說到底,反歧視不能單靠執法,更要透過教育和協調民意來成全,使大眾深明大義,並樂意配合;這在今天外庸供求失衡的環境下,對個別的僱主或無法取得法授的案主尤為重要。
第3章:家國互依,因果互維
1) 國以民為本,而家(Family)則為民立身之處,事實上,家亦是組成社會的基本功能單元,家與社會是唇齒相依的,基本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婚姻、家庭受國家的保護。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另外,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3條也有類似的規定。可見普世都認同家庭和婚姻的重要性,各國政應加以保護。其中一個原因,不離社會與家庭是不能分割的,所謂有國便有家,兩者有如互動的母子體系,若家庭穩固幸福,社會亦相應地穩固和幸福,反之亦然。當中不難看出家國互依,因果互維的道理。
2) 張舉能大法官在[2018] HKCA 318上訴案中的判辭開宗明義地指出「婚姻是社會和法律制度,值得法律的完整保護(full protection)」。他認為這在法律中是不證自明的(self-evidence)(判辭等2段);他繼而指出基本法所指的婚姻是一男一女的婚姻,而不是其他無性別婚制或多元婚制。這一觀點正正表明今天香港的合法婚姻是一男一女的婚姻,護家之友們都表示贊同和讚賞,因為相關之制度是一典型按照自然生理和人類文明歷史的選擇,是經過考驗和肯定的制度,也是有益和有建設性的!
3) 今天西歐有一股勢力,不住向世界輸出所謂性小眾平權的訴求,他們又打著反歧視的旗號,加上歐美政客的大力吹噓,說甚麼同、跨性別平權訴求(LGBT
Agenda)是甚麼世界人權的標準和背向,這其實就是中國外長王毅先生所指的外國人權教師爺,他們自以為是,甚至是以霸主式向別國強推強加他們的要求!以美國教師爺為例,他們有以下明顯的問題:
(a) 自己抗疫不力而想諉過於中國
(b) 自身種族歧視問題沒完沒了,槍擊凶殺案是家常便飯,卻不願意認真改善,倒去指責別國人權問題,制造矛盾。
(c) 恃強凌弱,假借聯合國名義及虛假藉口去攻打別國﹝2003年伊拉克戰爭﹞;打勝後卻弄到人家四分五裂!並不負責住地撤離!
(d) 視聯合國及與其他國家的協約為兒戲,喜則加入,不喜則退出!
4) 特首閣下,以上都是昭然若揭的事實,何需我劃公仔劃出腸呢?我選擇點到即只,所謂凡事留一線,日後好相見也。不過,對於所謂同跨平權運動議程﹝LGBT Agenda﹞就不能不提了,因為當中針對的不只是所謂小眾權益,他們更要顛覆傳統性別秩序和家庭價值的,可參考移風洗腦的同性戀運動及相關文章,他們很懂得運用策略和各種媒介,如1987年刊於美國Guide Magazine的文章﹝THE
OVERHAULING OF STRAIGHT AMERICA - By Marshall Kirk and Erastes Pill﹞就有以下6個指導策略:
(a)
善用各種機會公開「大聲」地談論同性戀事宜
(b)
要把同性戀者描繪成受害者,不是挑戰者。
(c)
給與同情和維護同性戀者一些合理的辯解﹝如法律及人權﹞
(d)
美化同性戀者的公眾形像
(e)
醜化反對及壓迫同性戀的人士
(f)
想方設法籌集資金來推廣這運動
小弟大膽的說,如我們的政要領袖們懂得運用類似的策略於﹝例如﹞居住問題,今天香港的居住問題就算尚未解決,大致不會出現納米樓的問題。不過,這一策略必然會造成社會分裂、甚至鬥爭!何解?請問誰是反對或壓迫港人居住權的人呢?民間有2個主流說法:一是地產霸權者!另一是香港掌權人﹝即政府﹞!這樣一來,不是醜化本地的大地產商,就要醜化政府了!那分裂和鬥爭還用解釋嗎?
5) 特首閣下,作為中國人,本人完全同意我國領袖所說的求同存異及互讓互諒的原則,正是家和萬事興也!但我知道本港有些人士不時都想在香港去中國化,例如全盤引入歐美那一套人權標準,因為只要香港在文化和法律根基上做到全面去中國化,那港人便很難認同自己是中國人;若是這樣,不正是中了對頭人的詭計嗎!若閣下認為要更多考證,那你不妨請教一些心理和科研﹝例如統計、政治﹞學者,並作出合理的調查和統計。
6) 以我觀察,西方人權教師爺們,往往說一套,做一套,何解?以美國為例,他們以維和及消滅大殺傷力為藉口,強行攻佔伊拉克,打垮人家之後,見勢色不對,便一走了之,留下一個爛攤子給伊拉克人民,那來維和?那來反恐呢?阿富汗又是一例,美軍走後,恐怕阿富汗要面對新一輪的內哄及內亂了!聯合國亦愛莫能助,亦不會對美國作出道義上的譴責,因為美國始終是世界第一大國,她也擁有世上最強的核武!這是較硬﹝即軍事﹞一面的問題,而在較軟﹝即文化﹞的一面,美國政要﹝特別是民主黨人﹞都大力向外輸出他們的人權訴求,甚至在同跨運議題(LGBT Agenda)上更不惜扭曲或唾棄科學研究,一面倒的支持所謂天生不可改論,性別可選擇論及人權至上論來強加於專業組織﹝例如美國心理學會及精神科學會等﹞及法律聆訊之中,使到越來越多的學者、律師和法官等傾向備受爭議的親同跨運﹝pro-LGBT﹞立場。
7) 就科研方面,同跨平權運動者想方設法說同性戀等傾向是天生不可改,並指稱有同性戀基因云云,不過科研卻否決了他們的聲稱,例如英國廣播公司(BBC)於2019年8月報導了一個大型國際基因研究,結論是未能找到任何特定的同性戀基因(gay gene),雖然研究人員透過全基因組關聯分析(Genome-wideassociation study)初步發現了多個可能與同性戀傾向有關的基因組合,只是他們尚未能作出必然的結論,因為當中涉及太多環境因素及不足的地方,正如其中一位研究人員Ben Neale 所說的:「沒有單一的同性戀基因,如果你打算用基因測試來判別你是否會有同性戀關係 (same-sex relationship),則是行不通的。以基因組來預測某人的性行為 (sexual behavior),實際上是不可能的(effectively impossible)。」大家若有興起(趣)了解更多,請到訪:https://geneticsexbehavior.info/what-we-found/。
8) 我們可如何去理解以上的全基因組研究呢?作為科學學人(scientist),我想分享以下心得。首先,現代基因研究是廣泛而多樣的,所以除非能掌握當中的詳情,其實很難作出針對性的準確評論,所以我只會按相關研究發表的報告作出一些評論,相關團隊已於網上作出相當精簡的相關介紹﹝見 https://geneticsexbehavior.info/what-we-found/﹞,因為研究不單涉及行為﹝即有多少同性性伴侶﹞,也包括感受﹝被同性吸引以至產生性幻想等﹞,加上西歐社會已基本認同非二元(即多元)(non-binary)的性別,所以研究團隊己表明他們的研究絕不全面,是相當有限制的(見Categories of sexual behavior段落)。此外,所有採樣及關聯分析﹝correlation analysis﹞,都難免有採樣及分析上之誤差。不過,相關研究的主體結論﹝即沒有同性戀基因,但同性性行為在某程度上受一些基因組合所影響﹞也是符合常理預期的。
9)
今天生物學家告訴我們,基因圖譜是生物分類的現代基礎,的確,人之為人,正正因為我們擁有人類基因,而不同種類的基因會產生不同種類的生物是今天的共識。我們亦有所謂先天與後天(Nature & Nurture)的成長理論,即一個人的成長是基於先天和後天因素結合所至。以運動員為例,有些人擁有所謂「尖端運動基因」,但若這些人未能被「發掘」出來,加以有效的訓練,大概他們很難成為尖端運動員吧!類似地,一個有不錯運動基因的人如果被發掘和栽培,他/她往往能在國際大賽中締造出良好的紀錄,這大概是伯樂與千里馬之道理,不難理解。上述全基因組關聯研究正好引證了人在先天﹝即基因﹞與後天﹝即環境經驗等﹞結合下,某些人似乎會較易傾向有同性戀慕的性格傾向(temperament),但卻未能清晰界定在那些環境﹝例如飲食﹞下才能或必然出現相關的傾向,還需更多研究才能得出較清晰的結論。這正好跟現代的表觀遺傳學﹝Epigenetics﹞互相呼應!所謂表觀,即研究在不改變DNA序列的前提下,遺傳基因的表達是如何被環境﹝如化學﹞因素等開啟或關閉起來,這亦可用來解釋為何同卵雙胞胎的兄弟或姊妹為何會有不同的個性和成長表現呢。
第4章:相關護家維婚的建議
1) 無可否認香港自回歸以來,出了一些亂子,亦造成了所謂深層次矛盾,港府有責任好好理順和清理這些弊端;以2019年的暴力衝擊社會事件為例,背後反映了不少港人﹝特別是青年人﹞對政府不滿,甚至反中!我們可以說香港有很多負面思想以至是情緒問題,需要大家努力去正本清源呢。接續上述第3章的陳述,本人建議政府可推動和支助一全基因組關聯分析本港人士﹝例如青少年﹞的快樂感或滿足感問題;因為現時尚未有量度快樂/滿足感的科學指標,所以對快樂/滿足感的研究仍主要依靠受訪者的自我表述;不過,亦有針對雙胞胎的研究指出滿足(快樂)感有約50%是基於我們的基因。當然,有關當局也可研究成癮,抑鬱以至是精神失常等問題,因為它們較易關聯到生理的失衡,相關全基因組關聯分析應較容易,主旨在辨識本地人的基因是否顯著地影響我們青少年人的成長和心理呢?若有,那就能更對症下藥,以改善問題。當然,單單做以上分析是不夠的,有關當局應繼續多方面地去改善問題,並著力栽培我們的青少年人,好讓他們能成為有能力及有承擔的接班人!說到底,香港最重要的自然資源,不離人力和人才。
2) 對於心理和情緒研究,我想指出有關當局要好好的分辨主觀和客觀因素,例如近年世人對瀕死經歷(near death experience)產生了更多的關注和研究,都指出人的「生命」在死後仍能延續,但當中的資訊不能以科學原則來核實﹝例如可測量性和可重複性等﹞,不過,當中確有令人驚訝的發現,就是有些在病床上瀕﹝已﹞死的人在事後能清晰描述在他們瀕死時段仍能清楚看到醫護們如何拯救他們﹝例 Pam Reynolds 個案﹞,而1997年Landon Whitley個案則提及當年8歲的Landon遇到交通意外後「死去」3次,而他的靈魂﹝意識﹞卻去到天堂,見到在意外中死亡的爸爸,更見到他2位因流產而離世的﹝他本來毫不知情﹞哥哥和姊姊!這些例子印證了人類擁有一「超越」意識,在身體死後仍能延續運作,當然,這意識是靈魂呢或一尚待發現的超知覺呢,就有賴科學家們的研究了。香港尚有Anita Moorjani 瀕死後神奇康復個案,我們可以選擇信或不信,甚至一笑至之,但若有關當局能推動一些跟進研究﹝例如全基因組關聯分析及相關的身心跟進研究等﹞,或許能在將來發現一些生理與心理之間的微妙關聯,甚至能創發一些新的有效療法。同理,在今天新冠疫病大流行下,政府應推動和支持大數據的基因庫及病理關聯研究,望能早日戰勝疫病,並能打好將來抗疫的基礎,所謂未雨綢繆也。
3)
談到心理(問卷式)調查,所得結論往往是有點模稜兩可的,因為個人感受或好惡是一主觀的表述,這表述內容往往缺乏相關的可觀可測的物理參數來作檢定,除了一些已知能影響身心感受的化合物外﹝如多巴胺能影響快樂感覺﹞,我們一般難以依靠一些生化或物理參數來評核一個人的主觀感受﹝例如強度或真假等﹞!所以,心理問卷分析往往只能視作研究的初階,要能實質地應用其結果來解決問題,還要作出進一步的關聯佐證﹝例如以血清素水平來評定某人的抑鬱程度等﹞。在這裏,我不得不提一下平機會近年的問卷調查,因為當中常有很多主觀的因素,也有明顯的立場和取向!例如在2016年平機會發表題為 有關立法禁止性傾向、性別認同及雙性人身份歧視的研究報告,當中有明顯問題如下:
(a) 預設立場:這次研究,其中有一部份是三場公開的講座及討論會,其中,第一場及第二場的被邀講者,全都是支持同志平權運動﹝簡稱同運﹞訴求的,而第三場的論壇,被邀的嘉賓,也是絕大多數支持同運訴求的。甚至他們邀請的基督教界代表,竟然邀請了一位支持同運訴求的人士,雖然有關宗教絕大部份是反對同運訴求的!
(b) 誤導欺騙的手法:例如在只有39%的支持(問卷分析),就說是有「很大的比例」!另外,當受訪者只有28%同意,卻說是「公眾一般接受」,而絕口不提有49%反對 (見報告的第2.2.4.2段)!
(c) 電話訪問,以籠統問題來誤導受訪者和讀者,他們所作的電話訪問,據說有56%受訪者是支持立法,但他們所問的是「整體來說,你是否同意為不同性傾向、性別認同及雙性人身份人士提供法律保障免受歧視?」。沒有細節,沒有內容!甚至不提是否立性傾向歧視法!假如他們能持平地指出在性傾向條例的立法後,會禁止市民對同性戀以至多元性別生活方式的批評,指責、甚或是勸告,都有機會犯法及被檢控,我們深信絕大多數的受訪者都不會贊同!
(d)
平機會就應否統一現有四條歧視條例﹝俗稱四合一﹞於2014年7至10月作出公眾諮詢,竟對近11萬的反對意見(其一焦點是針對事實婚姻﹝即同居﹞的認可),指因為經由明光社統籌遞交而只算為1個團體反對意見!否則大多數受訪者應屬反對相關的立法意見,何來過半數的支持呢?據本人所知,明光社同工在遞交該份意見前已透過電話查詢,得到平機會負責職員的口頭承諾會按個別聯署者的數目來點算,誰知事後竟出爾反爾,推翻承諾,平機會的公信力何存?而平機會於2016年給予政府的書面建議中,卻不理眾多反對意見﹝該報告7.1.6.段的建議﹞,只按平機會的立場提出建議政府就法律上承認香港異性和同性同居關係等進行全面研究和全面諮詢!這樣一來,2014年的公眾諮詢,不是多此一舉嗎?何須在2014年大費周章呢?勞民傷財呢!原來這一次諮詢,平機會內部都是分歧的!當時的周一嶽主席亦承認束健銘事件對平機會形象有影響。
以上何等令人失望!平機會公信力何存?大家若有興趣了解更多相關平機會硬推性傾向歧視立法細節,可瀏覽:平機會沒有告訴你的數字(LGBTI歧視研究報告)。
4) 平機會於2016年發表的有關立法禁止性傾向、性別認同及雙性人身份歧視的研究報告,當中4.1段﹝背景﹞的末段如此說:「本章的受訪者所談及的歧視經驗,乃是 LGBTI 人士的主觀感受,這些經驗並沒有相應的調查驗證。所以他們認為的「歧視」並不一定符合香港現行反歧視條例當中的法律定義。」這不是開宗明義地說明了該調查並不是一個嚴謹的科學調查嗎?它只是一個意見/感受調查,再說得清楚一點,我們只要把調查對象由所謂LGBTI人士改為「上年紀人士」或「癡肥人士」或「廣東話發音不全人士」等等,並在問卷中作出相應的變動﹝即由LGBTI 轉為上年紀人士等﹞,我們可合理地期望得出相類似的結果!這樣一來,社會豈不是都要為相關類別立法嗎?事實上,平機會在早前做過的調查中,「年齡歧視」才是本港最受關注的問題,平機會卻推搪不理會,反倒要一面倒向西歐跟風,硬推甚麼禁止性傾向等立法建議,真是司馬超之心,路人皆見呀!
5) 作為市民,我們期望平機會能保持中立和促進社會和諧的立場,我們不贊同歧視,但也不盲目支持立法,因為真正的不歧視,應從心發出,而不是硬性地被條文來規定。當然,因為社會的狀態和需要,立某一程度的法例也是無可厚非的,只是在關乎社會和諧及健康發展的事情上,則應謹慎行事,切勿硬推,否則會帶來惡果。為此,我們建議有關當局不應繼續盲目地向平機會撥款,倒應定期審核平機會的工作和貢獻,也應強化平機會的教育和調解角色,期望能做到市民甘心情願地去和諧共處,並互讓互諒及互相尊重,這樣應可大大減少歧視問題。
6) 以2016年至2019年為例,香港的離婚率由當年結婚數字的34%升至48%!實在令人擔憂!雖然這統計不能說明離婚的主要成因,但它已很清楚的為香港家庭敲響了警鐘,同時亦說明香港雖有明文規定的婚姻法例﹝如基本法第四十九條,香港法例第181章《婚姻條例》,第192章 《婚姻法律程序與財產條例》等﹞,但卻不能有效確保婚姻不會破裂或被破壞;因為維繫婚姻的主要力量來自夫婦雙方。今天「人權、自由、平等」的意識當道,夫婦們若缺乏彼此的愛護和包容,若不懂得婚姻對家庭和社會的重要性,而單按個人的好惡和感受來行使權利的話,則離離合合之事便會變得普遍了。所以,政府應帶頭強調婚姻之重要性﹝如透過教育和宣傳,及定期舉辦護家維婚之公眾活動,以強化市民對婚姻意義之共識和珍惜﹞;並應推動和資助專業之婚姻輔導機構和人員來推廣婚前輔導,讓市民能深明大義及知所進退,免得因誤會而結合!順帶一提,在一男一女的婚姻工作尚未做得足夠好之前,切勿順從所謂同性婚姻合法化及婚姻多元化之要求,來胡亂修改或制訂新的婚姻法例,否則後果堪虞呢!
7) 所謂清官難審家庭事,又說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以生硬的手法來維護或理順婚姻之問題往往事倍功半,甚至是徒勞無功呀!我們還是建議政府應多從教育及調解入手,一方面為婚姻打下良好基礎,另一方面則在市民需要時,可以排難解紛!所以我們建議政府應設立一調解專員之職位,以便推展和統籌關於家庭婚姻之調解事宜,再配合教育課程以至是師資培訓的工作,期望做到以儒家「修齊治平」的原則來培育香港未來之人材,亦可補充一面倒強調「人權自由平等」之不足和偏頗,好能引導人心歸正,以至社會和諧,並互助互愛!我們明白社會不斷變化,但「修齊治平」所強調的由個人﹝修身﹞以至國家,由內﹝身者心也﹞而外﹝人際社會﹞的導向是合理和經得起考驗的﹝否則儒家難以經歷改朝換代,而仍是中國的文化基礎﹞。當然,今之修身,內容應因時而制宜,例如由「仁義禮智」而轉化為仁愛、公義、公德及明智。
8) 若政府一旦推動所謂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則必會引致同居以至同性伴侶的平權訴求擴大伸張,以西歐的經驗而言,先會認同公民結合,後必導致同性婚姻被立法認同,這一結果亦必導致男女婚姻被邊緣化及以男女婚姻為基礎的家庭添加破裂因素,因為屆時結婚與否已不再重要,而且人與人之間的結合不再以性別為基礎而變成按純個人好惡和感受為基礎,這樣一來,婚姻之重要性及維繫能力自然大減,同居以至是單親個案亦必大增,社會亦無可選擇地要承擔其中的苦果,例如政府要投放大量資源去協助單親人士,非婚生子女以至是解決因同居者離離合合而出現的問題!今天香港剛由亂變治,而新冠疫情仍未有消散之期﹝特別是在周邊國家以至其他高危國家中﹞,我們需要的是休養生息!而不是添煩添亂呢!
9)
俗語說得好:「家和萬事興、家衰口不停」,一個和諧的社會需要和諧的家庭作為基礎及承托,而家庭幸福也得依賴社會整體的氛圍和維護,以2019年中發生的社會違法暴力衝擊事件為例,豈只是社會受到衝擊呢?其實很多家庭都受到衝擊:包括對社會安全的衝擊,也有意見分歧的衝擊以至是一股負面情緒氾濫的衝擊等等!若不是港區國安法的引入,今天香港應仍未能擺脫以上的衝擊和破壞呢。這些衝擊破壞帶來甚麼後果呢?明顯有經濟上的損害、政府無力施政、公務員以至社會不少階層的散漫和混亂,家人親友間的嚴重爭拗以至是關係破壞事件等…
讓我再舉一較客觀的例子來結束本章的陳述,就香港在2020年以至現在,市民自殺事件幾乎是無日無之!我深信稍有良知和理性的人士都能明白當中問題不淺,若大家不能好好同心協力去理順各項深層次矛盾問題,以至能為社會重新注入和諧正面的能量,現存的社會撕裂實在難以補救呢!
第5章:以事實為本的一些建議
1) 歷史的核心元素不離「時、地、人」的結合,很多政治家都說要因時而制宜,俗語也有類似的說法,如時勢造英雄、順天者昌、逆天者亡等等。護家之友謹此祝賀香港運動員在東京奧運取得驕人的成績!亦很贊同政府與民間配合,大力發展相關的本地體育基建和培訓。同理,我們亦建議政府與科研教育機構大力發展科研應用技術﹝特別針對醫療、教育、生活質素和市民心理質素等範疇﹞,因為香港的天然資源不離人力與人才。
2) 分析心理學者楊格﹝Carl Yung﹞曾指出人類的最大敵人是人類的心理瘟疫(psychotic epidemic)!他的見解在2019-2020年似乎在香港得到佐證,大家可能都碰過以下情況:好朋友以至家人因為政治立場歧異而鬧翻、「不反送中香港便沒有出路」、「所有反送中者都是英美台傀儡」、「新冠大流行是個騙局」、「有一群精英控制著新冠疫情」‧‧‧等等!不只是五花八門,簡直是天花亂墜!促成這一切的,除了是反中亂港的人士,還得有賴今天可以胡作非為的網絡世界!當中的網絡紅人或意見領袖﹝或KOL﹞不乏學者和有識之士,只是他們所宣傳的亦良莠不齊,以至是令人咋舌呢!
3) 這此網絡議論不只是千奇百怪,亦十分氾濫,叫人真假難分,例如有人仍相信特朗普(Trump)先生是被民主黨偷走選票才會敗選,亦有很多仍在大學任教的學者不問源由地相信甚麼「性傾向」是與生俱來,不能改變的理論,只是當中亦有人同時接受所謂性別流動論﹝genderfluidity﹞,這不是與性傾向不可改有表面矛盾嗎?因為性傾向免不了涉及對某一性別的好惡和戀慕等情緒,當然,跨性別人士只要堅持自己的傾向是先天的﹝現時沒科學方法監證﹞,又說自己性別是流動的,以至不論自己的性別選擇或表現,都只會對某一性別﹝包括男、女、流動性別等!﹞產生性幻想和愛慕便可!就可自圓其說了。這豈不是符合納粹宣傳部部長戈培爾(Joseph Goebbels)所主張的謊言如果重複一千遍‧‧‧許多人就會信以為真的道理嗎?所以,政府要認真管理好網絡上的各種負面、歪曲和散播仇恨的言論,並應盡快提升現行的法例以期盡早正本清源,當然,我們仍希望香港仍可容納百家爭鳴,只要他們不違法及不危害社會便可。
4) 我們不希望由「同運會聯會」(Federation of GayGames (FGG) )來港舉辦所謂2022同樂運動會,因為歷屆同運會都或多或少的宣傳同志平權訴求,又引起不少的爭拗和法律申訴,例如1987年 San Francisco Arts & Athletics, Inc.(三藩市藝術及運動員公司)為了使用Gay Olympics名稱而提訴美國奧運委員會一 案,結果三藩市藝術及運動員公司被裁定敗訴,自此不能使用Gay Olympics的名稱。除此以外,FGG的外務副總統(Vice President of External Affairs) 保羅先生(Shiv Paul)在最近一次CNN 的訪問中亦重提FGG 創辦人瓦德爾先生(Tom Waddell)的觀點,就是同樂運動會是以另類奧運會來作宣傳,當年瓦德爾先生曾強調同運會主旨不在乎運動員,同運會是宣揚同志人士的平權訴求("The games are really not about athletics," Waddell said in an interview. "They're about a statement on the quality of our lives.")!
5) 正正是如此,每一屆的同運會都有其主題,都是有備而來!很不幸地,香港現正由亂變治,國安法剛把香港帶回正軌,但政府仍有大量正本清源的工作要做,加上新冠疫情仍威脅全球,令到各國抗疫人員忙個不了,此時此地,我們怎能放心2022年的香港同運會能無風無浪地進行呢?事實上,澳洲的一份LGBT網媒(Star Obersver)已大篇幅地報導了關於2022年香港同運會的爭拗!當中少不了針對中國和港區國安法的指控和誣衊!熟識同運會的朋友,不難發現他們都很善於出位的宣傳,例如2002年在澳洲舉辦的同運會中,他們就刊登了令人驚訝的照片!作為土生土長的香港人,這些照片令我感到厭惡和反感,因為它們含有很多不雅和色情的成份!若他們真來香港「演出」,恐怕難免會招風惹雨了!事實上,台灣同運會因為害怕國安法,己決定不會來參與香港同運會了!
6) 特首閣下,我明白香港的確有些人和團體﹝包括旅發局、平機會等等﹞很想他們來,也大事宣傳他們來了會為香港帶來大量金錢利益等等,只是大家應該想一下到底香港同運會「錢從何來」?他們有足夠資源做好相關的檢疫和維持秩序等工作嗎?抑或只是雷聲大雨點小,到時又向港府求救?並諉過於香港的所謂不合理的嚴苛法律和安全﹝包括醫療衛生的﹞要求嗎?所以,我懇請閣下不要插手支持這2022同運會,我們也明白現時很難要求政府勸退他們,但政府在換屆之前,應該保持謹慎,或可仿效國內的「不支持、不鼓勵、不反對」的原則便可。無論如何,政府都應向相關主辦機構說明香港的法律要求和防疫需要!我相信這才是一視同仁,因為關乎本地的大型活動,政府的指導和規範角色,都是責無旁貸的!
7)
讓我略為重覆一下同跨平權運動的幾項較明顯問題:
(a) 若為反性傾向歧視立法,則會引致所謂「逆向歧視」(reverse
discrimination)的問題,
(b) 去性別化或性別多元化,因為他們刻意貶低生理性別(sex)的重要性,而以所謂心理性別(gender)來代替,近年更發展到所謂性別流動性(gender fluidity),即某人的性別可因其主觀感受而改變,也可自視為沒有性別的(asexual)!
(c) 若同性婚姻合法化,最終會引致多元婚姻,因為性別一旦去性別化及可以流動的話,那一男一女的婚姻基礎必受嚴重打擊,加上現代較自由的社會都傾向包容婚外情以至是通奸等行為,本來保護男女婚姻的法例自然增加不確定性,其對婚姻的約束力亦會大減,當相關法例變得可有可無時,那些仍尊重婚姻的人士便會被邊緣化,甚至是有冤無路訴呢!
(d) 相關的反歧視法很易變成性解(sex
liberation)訴求的助燃劑,很易造成性別混亂和另類性別歧視問題﹝例如自稱是男跨女的人士可以參加專為女士而設的體育競技﹞!
(e) 以今天西歐的反性傾向歧視法為例,政府以至某些專業界別已認定那些為同性戀人士而做的轉化治療(conversion
therapy)是無效及有害的,甚至立法禁止,這不單只漠視一些客觀的數據,更會限制相關的科研和其撥款,明顯是逆向歧視之一!亦阻礙求真與求善的努力!
很不幸地,同運會聯會(FGG)亦是主張反歧視立法及多元性別的機構(參本章第4段),所以政府不能莫視他們可能帶來的影響和爭拗呢!
8) 我想提一下雙性人(intersex)的問題,他們主要是生理問題[主要由於異常染色體],可參考美國國立醫學圖書館文章﹝US National Library of Medicine:Intersex﹞;所以,應採取預防性及標本兼治的方針來幫助他們,包括「早發現、早治療及早輔導」原則,當然,對相關個案的研究和跟進亦是很重要的,因為相關的生理問題往往會引發心理問題,所以科研才能正本清源,而教育﹝包括家長及市民﹞及輔導可以理順及減少心理障礙,而社會應向互相尊重和包容的原則發展,政府在其中的角色是重要及不可或缺的!雙性人跟一般的同跨性別人士(LGBT)有所不同,因後者的性傾向主要是取決於心理而非生理,若要協助他們,方針不離互相尊重與包容,加上科研和輔導跟進是合情合理的,只是強行立法來規範社會的道德標準以至是禁止合理的討論批評、禁制某些心理治療方案以至是阻難客觀的科研都是不可取的。
9)
我們反對歧視,亦反對訂立性傾向歧視法例,因為今天對性傾向相關問題的科研仍在初階,要達到合理和清晰的結論,仍需努力!另外,硬推機械性的反歧視法,亦不符實際需要,因為當中的禁制、規範或保護範圍,若不是一紙空談,便是為社會定立不少牢籠,必導致損害道德、信仰、言論自由以至是市民身心的代價。至於有人表示在工作、學習、居住以至是社交上遇到問題,類似問題明顯地也存在於社會各個階層中,政府亦有責任和義務來釐清問題,並提供必須的協助,我們仍建議政府透過成立家事調解專員﹝參第4章7段﹞﹝也可擴大申訴專員之職責和人手﹞來調查、協調和解決相關之生活以至是生存問題,這才是正本清源之法呢!
第6章:總結
1) 按法治而言,本港居民都應享有生存和合理發展的權利,基本法第5條亦說明香港回歸中國後,原有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變,當中的重點是不在香港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及市民當年生活方式不需改變,因為中國認為這對香港最可行及最好,這應有助香港與中國間的互助互利。既然制度與生活方式不變,我們認為當中應包括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理由是婚姻是家庭之本,而家庭則為社會之本,是唇齒相依的﹝見3章第1段﹞!同理,香港於回歸前的自由與開放狀態,亦應屬不變的範圍,只是自由與開放不能抵觸國安法。
2) 如果香港回歸後可以一成不變而又能平穩健康地發展,我相信大多數市民都會接受;但事實印證了若香港要發展,便要有安穩和合宜的環境,所以按基本法23條來完善國安法對香港十分重要,為此,政府不但要努力為23條立法做好準備,更要在立法之前締造有利之環境,包括防止與將來國安法例內容有可能衝突的事情入侵香港,我們認為現有相關人權法例在完善國安法之前萬勿增補,以免不經意地把可能與將來國安條文發生衝突的事物引入香港!我們明白有市民擔心將來按23條立法後,會進一步限制香港人的自由和權利,所以我們呼籲政府要做好相關解說,減少市民疑慮,並應在相關法例中提供合理豁免和抗辯理由,讓大多數市明白按23條立法之價值,以爭取民心支持。
3) 我們明白香港若要保持現有優勢和價值,不能缺少與中央的互信和互惠,這是建立人與人之間的良好關係的要素,亦是屬區與主權國之間的要素。香港回歸中國已過24載,真是時光飛快,如果大家不好好把握未來的26載機遇,就可能要面對在2047年後,香港變成一個普通的中國城市呢。所以,我建議政府在港人身份認同、與國內在法律及經濟金融上的互動做些定期研究及展望,以至能知己知彼,相輔相成,並能因應時勢來作出合理和必要的調整,幫助香港爭取在2047年後繼續成為中國南方的一顆明珠。
4) 香港在英治時期成為東方之珠,大概是一無心插柳之作,儘管如此,英國也是功不可沒的。香港回歸後,中國便是我們的宗主國,也成為香港最大的後盾和支持!所以,香港各界領袖們都應明白和認定這個事實,政治領袖更應歸心中國,不要一身二主,因英國只能成為我們的朋友,不再是我們的主人。香港作為一國際城市,理應歡迎各國友好來香港作出貢獻和居住,正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也,但金無足赤,人無完人;香港不要再盲目追求西歐的那一套,凡事應實事求是,去蕪存菁,以免重蹈諸如所謂「通識教育」之覆轍。
5) 鄧小平先生曾經鼓勵港人在一國兩制之下要當家作主,我們很多朋友都希望政府能為當家作主作示範,如果可以,我們希望港府能主動按23條立法,能主動檢示所謂積極不干預﹝laissez faire﹞的原則還是否適用?能積極地為本地居住問題早作規劃應對,以解決今天居住難的困局。正是往者不能追,但來者可塑呀!或說花開堪折直須折,莫待無花空折枝。我們也明白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今日香港有不少內部矛盾,可能要花不少時間來處理及補救,比如居住難、貧富懸殊、崇洋恐共等問題,都是多年積習的問題,需要持久及有智慧地去解決,更不宜揠苗助長地去強行改變,市民的諒解及各方領袖之配合亦是不可或缺,我們希望政府能定時作出講解及疏導民意,並作有力措施,以建立明確的預期,好讓社會人士知所進退,並能配合。
作為護家之友,我想再次強調家庭乃社會之基石,男女婚姻則是家庭的基礎,總要惜心栽培,好好珍惜,好讓香港能建構一個和諧互愛的社會!讓市民看到政府對市民的父母之心,好叫港人能同心同德。讓我以下述個案作為今次意見的結語:我有一位親友,最近接種新冠疫苗後感到胸口不適,自行去了急症室2次,都查不出原因,幸好他要求醫生轉介他往私家掃瞄所檢查,結果發現有2條血管出現明顯阻塞,即時被送進醫院,但至今仍排不到期來通波仔呢!
特首閣下,您若不能即時採納本人之建議,請也接受我衷心的問候和祝福,祝您身心康泰,家庭幸福,政通人和!
護家之友聯絡人 黎浩華上 (23/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