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本地一些事情,難免會觸動和挑戰我們的價值觀。護家協會留意到自陳志全﹝慢必﹞當選立法會議員後,本地的同志和性解放運動似乎比以往更加火熱了,首先是慢必在當選後即自爆是同志,又說希望見到特首來見證他的婚禮云云,跟著又有一些演藝界的人士出來公認是同志,並成立了一個大愛聯盟,正是日光之下,似乎已沒有甚麼見不得人的事情呢!
你或會對以上的事情感到無奈,也許,你會想起向來都是由男女結婚,成家立家,開枝散葉的。為何突然間跑來了甚麼對同性以致是跨性別婚姻的訴求呢?不但如此,他們還要大聲疾呼是別人誤解、冤枉和歧視犯他們!若果包二奶、吸毒、偷竊等朋友們都仿效他們的做法,強調他們是天生的‧‧‧,世界將要如何改變呢?或許,莊子的論述是一個具體的寫照:「聖人不死,大盜不止!」﹝有人認為莊子是指偽善的聖人典範,正是造就賊寇歪風的主因;亦有人認為人類只要仍追求理想的境界,就表明人類離相關理想尚遠,或說理想主義不滅,現實就不是理想的。﹞無論如何,面對今天家庭和婚姻已經是問題不淺,而有關當局或是有心無力,或是視而不見,社會上仍愛護和相信傳統家庭價值的人士,總不能逃避現實,正是當仁不讓,雖千萬人吾往矣。
最近,政府因為去年變性人W君上訴終審法院得直,提出一個很簡單的修改現行婚姻條例的議案,可惜在其背後,卻埋藏了一個深遠的影響,就是它很易被所謂跨性別人士利用,透過向法院申訴、覆核或上訴等程序,很易令到同性婚姻不經社會廣泛討論而合法化,因為現時在香港已有本來是一男一女的夫婦,其中一人後來經手術變了性,仍然一起生活,原因可能是為了解決居住或財務的安排,這等人士要離婚大概不難,但他們如果為了某些方便或需要,反而向法院申請核實他們婚姻仍是有效的話﹝在最近政府諮詢文件中已指出一方婚後變性不會使到原有婚姻自動失效,當然相關夫婦可按其意願向法庭申請離婚﹞,在俢訂現有婚姻條例後,相關夫婦的性別基本上是按照他們身份證上的標示來判定;屆時,以人權為重和認同平權訴求的法官們,很易會批准他們的申請和判令他們得直,如此一來,同性婚姻便自動得到法律的承認了!若真的如此,社會上反對同性婚姻的人士,就要鳴金收兵,偃旗息鼓了!
故此,我們一班有心人便呼籲政府要先諮詢,然後謹慎修法!因為今次的修訂,很有可能導致日後更多的修訂,使到一男一女的婚姻會變得混亂,甚至是可男可女以至是不男不女,果真如此,就只好說句「嗚呼哀哉!」
不知大家有沒有想過為何所有文明地區都立法來規定和保護婚姻呢?我們生活中大小事情何其多,為何不一一立法?原來立法與否有2個基本考慮,其一為對危害社會的行為訂出規範和罰則,其二是對一些重要的建制或事宜訂定規範、保護和鼓勵。之所以要立法規範和保護婚姻,基本是相關政府認定婚姻的重要和價值,正如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第23條明文指出家庭為社會之自然基本組成單位,應受社會及國家之保護。
另一方面,若然婚姻之事可以變得合則來,不合則去,甚至把婚姻擴展至任何2人甚至多人的組合,豈不是天下一家親嗎?你可能不知道,美國麻省有三名女同志,去年8月宣報彼此「結合」,成為全球首宗「三人行」的同性婚姻伴侶!然而,人類社會是不能廢止男女配對的婚姻制度,例如蘇聯於1918年曾因應可倫泰女士﹝Alexandra Kollontai﹞所倡導的自由性愛﹝free
love﹞或所謂的「一杯水主義」,廢止了男女婚姻的傳統限制,讓性事變得自由、開放和隨意。結果導致大量的短期性關係及混交出現,而濫交,性虐待、未婚媽媽,無父或不知誰是經手人的孤兒等層出不窮,結果蘇聯政府要用很嚴峻的手段來和平息這場鬧劇!
今天是人權、自由和平等被高舉的年代,還記得小弟少年時,對之亦甚嚮往,甚至覺得這個「民主3寶」會為人類社會帶來燦爛的未來,很可惜,無論是甚麼理想主義,只要背離了真理,或忽視了人類不能打破的自然規範,又或是忘記了個體和整體的互動和互賴,到頭來都只怕會導致混亂。為甚麼呢?我們沒有完全的答案,但讀者們不防想一想:在今天科技一日千里,人類基本上可以飛航萬里的時代,為何仍會有這麼多的問題──如工業革命和科技帶來的污染問題、盤尼西林的發明竟導致日後抗藥病菌層出不窮!上世紀初風靡一時的國際共產主義運動、自20世紀末的顏色革命和往後的茉莉花革命等等,以至被西方高舉的自由市場主義所導致的2008年金融海嘯,今天的後果如何?或許,儒家所提倡的中庸之道和修身、齊家治國之理念是更實際和有效的方略。
當然,我們不能把今天婚姻或家庭上所遇到的問題,都全歸到性解放和同性以至跨性別人士的爭權運動上,因為今天婚姻和家的問題是由一籃子因素所造成的,只不過若一男一女的婚姻基礎都被淡化和削弱﹝請注意不是消滅﹞,則現時已是問題多多的婚姻與家庭狀況,就會變得百上加斤,離婚以至家庭解體便會更為「普及」而難以收拾了!所以,容我奉勸各位愛護傳統家庭價值的朋友們,大家要更加珍惜我們的家庭和配偶,正是花開堪折直須折
莫待無花空折枝!
護家協會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