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October 31, 2020

給特首的建議信

 特首閣下:

首先,本人要多謝 閣下這幾年來的辛勞,香港有幸得到祖國的大力支持,終於在香港落實國安法,使香港亂局得以收斂及走向正軌,這是值得欣慰的!

香港本來是一個宜居及進步的城市,今天竟墜落至一只知高舉個人自由與福利而忽視社會存廢的浮誇社會,很多市民輕視中國作為祖國之實,一眾所謂泛民人士更無視社會需要互諒互讓的重要性,險些把香港逼上不歸之路!令人慨嘆!

香港在過去年多時間,先有內患﹝如暴亂抗爭﹞,後有外憂﹝如新冠進襲﹞!真是令人唏噓呀!東方之珠已蒙塵,失卻了原來的光輝,或與欠缺歸屬感和沒有正確的價值觀,又適逢時下的流行高舉個人自由和權利,加上一些有心人在煽惑人心所至。

特首閣下,面對大家努力去抗衡新冠疫情的處境下,本人不遲愚昧,想向 閣下作出以下建議:

1) 新冠病毒給人很狡滑的感覺,因為牠感染力強,而且有不少隱性患者(asymptomatic carriers)存在,有點防不勝防的處境,所以這是一個「敵暗我明」的格局。

2) 因為敵暗我明,唯有靠廣設防線和線眼來作回應,實際上,政府應收集一切相關的大數據來監察疫情之發展配以統計等數學技術來分析、了解以至預測疫情走勢及其傳染途徑,好作未雨綢繆,望能避過疫情失控及因疏忽而導致之爆發。

3) 政府應有轉危為機的態度,在抗疫滅菌﹝病毒﹞的同時,應主動聯繫及統籌檢測、防疫及根治的工作和措施;例如應設立一抗疫聯絡中心,大力支持本地的疫苗研發工作等等。

俗語有云:「前事不亡,後事之師」,基於今天人類科技尚未能準確預測未來,所以歷史﹝例如2003年沙士疫情﹞是我們面對挑戰的合理參考,配以專業及專家們的相關研究心得,或者可以發展出一具有科學﹝特別是統計﹞基礎及有效遏止新冠病毒傳播的工具,政府提出張馳有度的方針是好的,但最好能為此方針提供一簡明合理的指標,以便市民大眾容易跟從,從商者更可按相關之指標而制訂相關經營之收放之法等等…。

俗語又說:「異曲同工」,容我舉例說明一下相關意思,股市有所謂短、中、長期走勢圖﹝如10天、20天及50天平均股值走勢﹞,不知政府能類似地以7{7天大概是個案潛伏期,也是防疫措施的週期}14天及49天疫情個案移動平均值(moving averages)來估算疫情之走勢,這個當然是初步估算,因這都是事後分析而非預測。說到預測便離不開數學模擬(mathematical modelling)了,例如港大預測新冠肺炎傳播規,當然,模擬統計不能百分百地準確,但卻是一個合理的預測工具加以核實(validation)及修正(correction)後,應能達至適用及可靠之效果。

若政府能帶頭鼓勵、統籌及引導相關之研究,相信必能發展出一套有合理準確度的工具來規劃張弛有度的具體指標及應用敬希 閣下考慮鄙人這一個建議;又可參考現時政府的緊急應變系統之設立和作用,當然,科研不是香港政府的核心工作,但天文台有超級電腦,統計處亦有統計專才,應該可以在統籌以至協助制訂張弛有度之指標工作上作出較多貢獻。事實上,天文台對颱風之監測及預測工作,性質上與監測疫情發展有相類之處,例如都要使用大數據﹝制訂天氣圖是一例﹞及數學模擬(如預測颱風路徑)等技術,配以相關知識﹝如天文及水文現象﹞來作出應對。至於具體架構及組合,市民便要倚靠政府的決策了。

此外,創新及科技局理應推展相關手機(電腦)程式來協助追蹤病源及其散播途徑,又可與其他部門或專業機構合作定期採集市民之意見及回應,務求做到早發現,早診治和早預防﹝3早策略﹞的工作。順帶一提,政府早前的新冠全民自願檢測結果,陽性個案比率約為0.002% (32/1783232)這個指標帶有重要意義,即:

1.   按比例推算,全港當時約有135名隱性帶菌者﹝即7,520,800 0.002%

2.  對比當時為四類高危人士免費檢測得出陽性個案的比率0.03%,引證了政府針對高危人士的檢測安排,是推行3早策略的合理和有效措施。

3.  只要有關當局定期作出類似的採樣檢測,則不難累積經驗,得到更精準的相關統計量statistic和其變化特徵﹝如標準差及標準分數(z-score)等﹞,按統計學原理,這些數值能協助大家對疫情實況作出合理的評估和預測。

只要有關當局下定決心,總能找到一個既科學化又有效適用的方法來監察及預防疫情蔓延,並能為3早策略提供有效的指標和方案。就算短期未如理想,但類似的檢測、研究和防治工作十分重要,因為如2003年之沙士,類似之病毒或可大流行的傳染病害大概不會止於新冠,另一個新的品種出現只是時間問題,正如人類歷史中的重大自然災害一般﹝如地震、火山爆發等﹞,所以早作預防和研究,對於香港以至世界都是重要的,否則在類似禍害兵臨城下時,便容易被弄至措手不及了!推行之法,不離知人善用及對市民之鼓勵導引﹝如優化現行之採樣及預約安排等﹞。

未雨綢繆總勝臨渴掘井,就醫治方案及措施而言,我建議 閣下應強化相關專業界別之交流和合作,即多向國內相關專家取經,亦應推動本港各大學、醫護界﹝包括中醫﹞之合作和協調治病方案,正是他山之石,可以供玉,亦是人盡其才,物盡其用,這樣一來,不單只強化本港面對新冠疫情之挑戰,更會造就他日面對類似病害之應對能力和彈性!

特首閣下,20196月開始的抗爭事件,其劇烈情度,不只出人意表,更是把香港殺個措手不及!當中的複雜性,亦有敵暗我明的味道,實在可悲可哀,因為我相信大多香港人都是希望香港安定繁榮,讓大家可以香港為家,安居樂業抗爭運動背後明顯涉及一些深層次矛盾,表面看來可能跟貧富懸殊、房價颷升如脫野馬,青年人對現況的不滿、本地工作、家庭及居住的壓力等等應是一些基本的因素,加上外來勢力,如美國及台灣﹝他們明顯地介入﹞插手香港事務,都是火上加油的黑手!作為市民,我盼望政府能注意及看重這些問題,以先易後難及循序漸進地解決當中的矛盾,好將香港帶回穩健和諧的光景

所謂治標不如治本,政府實應理順現時存在法律界、教育界及社運界等的問題,好從根本上治理香港,還我們安定、和諧及互讓互諒的環境。以法治而言,香港以基本法為本,雖行普通法,當中根基卻不應錯誤地寄託在外來之終審法官身上,因為他們主要效忠的對象乃是他們的原居地國家﹝這是合情合理的﹞,強要他們擁護基本法,實有勉為其難之嫌,加上現在中美抗衡之勢日趨白熱化,中西矛盾亦會加增,在這大環境下,仍然迷信外來法官不會受到相關政治影響而判案,實屬不智

當然,政府亦難以即時撤銷現存外來終審庭法官之委任,事實上勉強而行大致會帶來反效果,對於心繫香港及居於本地的法官,不妨安排他們宣誓或簽署擁護基本法之聲明,可先以彈性行之,讓其自願參與。因為真正愛港愛國的法官都是好官。

此外,我建議 閣下應把重點放在提拔及栽培愛國愛港之法官,並透過與中央之協作,來優化基本法之國際地位,例如強化基本法與國內法典的互通互補性﹝可透過交流、研習及互相借鑑,以求互助互信﹞,猶如星加坡建立本地釋法及司法之堅實原則及團隊,以至其判決可不受英國樞密院(Privy Council)或歐洲人權法院案例之約束。雖然在基本法下有提供人大釋法作為最高判準,但現時的終審法官卻沒有如星加坡法官般的明確授權,來作出超越不適宜的樞密院以至歐洲人權法院案例之判決,這實屬遺憾。

改革及強化本港司法系統的原因亦涉及現時國家推行大灣區之計劃,因為此計劃必會增強各地人員之流動及互訪等,雖然現時有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將來因為大灣區之發展,相關案件﹝如涉婚、勞工以至商貿之訴訟﹞應會增加,若本地和國內能協調一套互認之審理方案,應會受到歡迎,甚至可適度吸納田北辰議員所提議港人港審」之構想。說遠一點,這亦應有助一帶一路的構想,因為當中也有所謂普通法之地區﹝如馬來西亞﹞,香港屆時或可充當某些司法協調角色亦不為奇。

現時 閣下必忙於各項政務及施政報之修訂,所以容我長話短說,作為護家協會的現任會長,我謹提出以下關注事項供參考:

1) 香港近年自殺個案每年約1000(死因裁判法庭),實在叫人傷感,亦有個別人士做了2019年的報導統計,自殺死亡人數更達1042,這些數字突顯了港人的情緒問題不少,是個警號!

2) 家庭婚姻張力不少,例如自1986年至2018年間,32年間離婚飆升四,其他人均居住面積亦出現明顯問題,按2016年統計,劏房人均居住面積大約只有58平方呎,實在令人困惑,這些因素或多或少解釋了今天青少年成長以至高離婚率的問題,實在不能忽視呀!

3) 性別是個天然秩序,對社會之秩序及維繫不可分割!生理性別必須得到尊重及維護,否則必會招至混亂和禍害。

4) 切勿仿傚外國訂立性別承認法,否則遲早會導致如西歐一些國家中以自我聲明來作為變性的基礎!對於患有性別焦躁(gender dysphoria)的朋友,本人認應該以專業輔導及醫學治療為本,給與相關朋友恰當及合理的支援或協助,讓他們有合理機會回轉,或鼓勵他們以互重互愛的方針來積極生活。當中必須考慮改變性別對其他人﹝特別是親人及生理上異性人士﹞的負面影響。

以居住一環來看,今天香港是買樓和上樓難呀!皆因房價因種種因素,不斷颷升,實已偏離一般市民的購買能力,地產市場之好壞,對香港而言有一行獨大的趨勢,正是樓市若倒,便百業衰退!加上外憂內患,政府短期內難以理順這不建康之形勢,但應未雨綢繆,例如政府應認真考慮強化掌握樓房租住及買賣的話語權如優化公屋及居屋政策,居屋「凍結期」起碼為15年,期間業主只能以居屋市價向政府出售等,這將會成為住屋的定海神針,就算私人自由市場之樓價(或租金)大起大跌,亦不至推倒香港之整體樓房市場,以減免極端事件對香港之各種衝擊。

本人響往及支持市民享有合理的自由,然而凡事善用則福,惡用則禍,所以自由也得受國家﹝地區﹞安全為限制。正是一枝針沒有兩頭利,所有現今之建制都有其適用及局限性例如法治及金融為香港之強項,然而,它們若失去原有之作用及貢獻的話,則便「成也蕭何,敗也蕭何」了!讓我用家庭福祉作一例,香港人權法第十九條訂明家庭為社會之自然基本團體單位,應受社會及國家之保護。而男女已達結婚年齡者,其結婚及成立家庭之權利應予確認。是的,國以民為本,家為民所倚,家庭負起對家人的維繫,讓夫婦成為經營者,傳宗接代及養兒育女,政府要小心保護及不要隨便介入,否則家庭的價值和功能就會削弱以至失效!

很可惜,基於西歐近代同性戀以至跨性別平權運動之興起及得勢,西歐國家紛紛為同性婚姻及性別承認等立法規範和保護,結果造成不少性別混亂後果,一男一女的婚姻也被改寫為任何2人自願建立的緍姻,衍生問題如何謂親密者?誰是家人?兒童領養及婚姻離離合合所涉及兒童福利等問題;最麻煩者,連生理性別都要讓路與自選﹝心理﹞性別!真是情何以堪!

這些問題之根源複雜,但不離有關當局過往長期輕視所謂性小眾問題,加上政客的介入吹噓、有心人士透過去病化、人權和自由等口號,並透過提請官司,最終促使法官介入判決,久而久之,在所謂民主、自由及平權的旗幟下不斷取得社會認同及法院的支持判決,至使歐美忘記自然家庭及婚姻對社會之重要性及貢獻,任之由之,甚至禁止異見者合理的批評及科學家和專業人士以一持平認真的態度來審視相關之性別混亂成因,也放棄研究符合社會整體利益之改正或改善方法等等,真是一個文明的笑話!以至是文明的恥辱!

有朋友笑言,若法院審判可及早透過人工智能來處理,或可避過以上的誤差,因為電腦機械人只會按嚴格的程式判案,不會受到所謂政客以至社會風氣所左右!這當然是個隨便說說的戲言,不過也不無道理,只是若有一天審案當真由人工機械來取代人類之判決,則是人類的悲哀呀!

尊敬的特首,正如你公開說過的,就民生事項而言,你會成熟一項便做一項,這是好的,在基本的大政策上給予合理的彈性,按部就班,循序漸進及順應時勢地推行有益有建設性之措施,實在是積極和明智的做法!為此,請接受我這卑微的讚賞。

謹祝閣下身心康泰 順請鈞安

香港市民黎浩華上 (31/1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