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立法會
《關於11月17日普查及統計(2016年人口普查)令小組委員會》
的意見書
日期:公元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一) 前題
1.1 就立法會關於普查及統計(2016年人口普查)令小組委員會於本年11月17日召開的會議,本會知悉部分議員促請政府當局在2016年中期人口統計中加入關於性傾向的數據項目,以及估計性小眾的人口數目,而2016年中期人口統計的問卷內,應為受訪者提供"男"或"女"以外的性別選項。該等議員認為,僅修訂有關婚姻狀況的數據項目,根本無法反映性傾向,原因是不同性傾向的人士未必選擇結婚或同居。
1.2 本會是以「愛護家庭,建設社會」為宗旨之志願家長組織,我們深感近年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不住受到衝擊及被淡化,又見現今之離婚率不住跟隨一些所謂先進西方國家的趨勢不住攀升;另外,傳統家庭亦受到前所未有的工作、供樓、養兒育女及夫妻人際關係等的挑戰,令人擔憂及心寒;現看到以上議員們的提議,實在不敢苟同。我們強烈反對在"男","女"之外再加添其他性别選項。其主要原因不外「法、理、情」之原則,詳情請參考本文的第﹝二﹞節。
1.3 本會亦反對有議員建議在婚姻狀況中加添說明是否同性婚姻一事,因為本港現行的婚姻法是明確地規定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本會有關之意見亦可見於本會網站貼文:護家協會給有關當局公開信:反對隨便改動現行的婚姻法例 ﹝註[1]﹞。最重要者,自從2013年W君之婚權案判決以來,已引起本港內部的各方爭議,關乎婚姻應否嚴謹地建基於一男一女之自由結合及相關改動可能導致的社會變遷和代價。政府亦因應相關之判決而正進行性別辨識(gender recognition)之政策研究,實在不應在研究有結果之前再「雪上加霜」地在本地相關的法案或措施中搶先加入所謂性傾向歧視相關事項,以造成先入為主的客觀結果。若有議員或社會人士執著於在社會未有合理共識前而先發制人,實在是對本港社會的添煩添亂行為!
(二) 本會對相關議題觀點
2.1 正如1.2段所提出,本會的宗旨是「愛護家庭,建設社會」,我們亦擁護本港的法治傳統,本港現行法理對香港市民之性別類別乃為男性或女性,在程序上可按個別人士的香港身份證或出生證明書上的相關記錄作準。既清晰又方便。更重要者,現今一些西方國家中涉及之跨性別類別,一方面未有國際標準,另一方面為了要照顧各方人士的意願及私隱權益,往往只能作出表面的詢問,難有客觀和科學的準則來作出鑑別。舉例說,在阿根廷﹝Argentina﹞之法例中,已允許其人民可純粹按其個人意願而不需要有法院或心理醫生之允准即可申請變性,在完成變性手術前他們已可獲取跟他們與生俱來相反的性別,甚至可以無拘無束地使用異性廁所﹝註[2]﹞,實在荒唐!
2.2 本會亦注意到西歐已相當大程度地為性傾向歧視立法,並通過了所謂的同性「婚姻」,這些措施除了大大提升了跨性別人士的權益,亦同時帶來了所謂逆向歧視﹝Reverse Discrimination﹞的問題,例如加拿大有一位名叫Chris Kempling 的教師因投訴其學校內一些學生刊物刊登了一些性解放團體的不雅廣告而被逼迫,最終教席不保﹝註[3]﹞;又有美國俄勒岡州一間餅店東主克萊因夫婦以信仰為由,拒絕為一對女同性伴侶(下稱“投訴人”)製作結婚蛋糕。投訴人向當地勞工局投訴。終於在2015年7月2日店東因拒絕為投訴人服務及在媒體上發表評論而被判罪成,須向投訴人賠償13.5萬美元 (約104萬港元),以補償對方因被拒服務而造成的身體、精神及情感的傷害﹝註[4]﹞。
2.3 綜觀近年社會上的變化,本會對某些法庭案例﹝本地及外國的﹞感到憂慮和遺憾!最重要者,政府現行的調查問卷設計是應有一連貫性和合理的可核對性﹝例如監察人員可就調查結果作出抽樣核實﹞,這樣一來,普查结果既連贯又具合理可信性,應該有利政府相關政策﹝如房屋,交通,教育...﹞或福利﹝如社會保障﹞措施的制定、跟進、調整和執行。相反,所謂跨性別問題,因涉及個人私隱及受訪者的當下心理狀態﹝例如跨性別人士當中有所謂時男時女(Gender Fluid)一類,事實上,臉書﹝facebook﹞最近破天荒新增48種不同性別選項﹝註[5]﹞!臉書用戶可按其心理和精神狀況認定自己是何類性別,我們要問一問有關當局,假若他們真的按某些議員的要求,增加在男女性別以外的另類性別選擇,會怎樣處理相關之選項?抑或只是勉強加上一項所謂「其他」(others)的性別?若是,大家可知中國有句諺語說:「不患寡而患不均」嗎?
2.4 以2001年7月終審判決的莊豐源案再次觸發香港政府就此審訊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釋法要求為例,當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簡稱人大法工委﹞作出聲明,指「香港特區終審法院七月二十日對莊豐源案的判決,與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解釋不盡一致,我們對此表示關注。」從上述個案,我們看到香港由英治而回歸中國後,其中的法院角色在憲制上發生了微妙變化,因為在香港回歸後,除了基本法的相關規定外,人大法工委跟香港的終審法院似乎是相關又疏離的,加上很多香港人對共產主義中國的憂慮,有人把香港法制及中國法制﹝包括人大釋法職能﹞視為兩極!當中的困難是,今天香港法院的審判權來自基本法,而香港的宗主國是中國,我們實在擔憂香港法治會否因為今天有些議員的過份熱心和簡化地把國外﹝特別是歐美的﹞的一套有意無意的引入香港,不顧一國兩制的磨合及微調需要,最終會造成香港司法上的尷尬以至是違返一國兩制的情況!
2.5 再者,對非常规及影響輕微的特殊群體,政府理應按施政承諾和方針在合適和相關的範籌跟進,以致能特事特辦﹝如委派專責人員跟進性别認同之守則訂定、跟進備受爭議的小三香港系統性學術評估(TSA)之存廢和調節問题等...﹞。另外,針對中港矛盾日增,政府亦應該透過適當的部門或機構來進行調查事件的嚴重性和解決方案,而非簡單地﹝假設處境﹞在2016年中期人口調查中隨意加上一些諸如「你是否同意中港存在著矛盾」或「你覺得這些矛盾可如何解決」之類的問題來越俎代庖!
(三) 相關訴求
3.1 本會呼籲各有關方面要尊重科學原則和謹慎地施政原則,在沒有具體的科學證據之前,對可能影響深遠的問題,切勿操之過急!甚至是盲推亂捧的提出不切實際又可能帶來禍害的要求。
3.2 本會呼籲有關當局,特別是我們的立法會議員應凡事都得放眼香港整體福祉,以締造一個能令香港市民安居樂業,又能保障家庭幸福的和諧及公義之社會,讓香能持續健康地發展下去。
3.3 我們要求有關當局就2016年的中期人口普查,能更清晰準確地告之市民大眾,相關調查對香港政策和長遠發展的實質效用如何?本會特別要求有關當局向公眾提供當中重要參數﹝parameters﹞的統計誤差值及其影響。
3.4 我們同時呼籲有關當局要按特首施政承諾,政府一貫的施政方針及相關事宜的優次,必要時特事特辦,例如就預防愛滋病推出一系列的跟進調查(tracking studies,可參考英國的Millennium Cohort Study),並在其中跟進性傾向因素對不同染病群組的影響;另外,教育局亦應針對小三的全港系統性評核(TSA)作出跟進及調節調查,務求以科學化和目標為本的原則找出既減輕現存對學校、同學及家長的負面影響方案,真正地達至有教無類及按才施教的理想,期望能真正培育有原則、承擔和見識的下一代,以造福香港。
進見者:愛護家庭家長協會
聯絡電郵:parents4family@gmail.com
郵址:新界馬鞍山郵箱438號
備註
[4]: http://www.truth-light.org.hk/category/%E9%97%9C%E9%8D%B5%E5%AD%97/%E9%80%86%E5%90%91%E6%AD%A7%E8%A6%96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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