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February 24, 2012

本會對如何推行「共同父母責任模式」的意見

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對應否以立法形式推行「共同父母責任模式」正進行諮詢;其背景是香港法改會 於2005年3月發表了「子女管養權及探視權報告書」。該報告書的建議重點,是當局應以立法形式推行「共同父母責任模式」,取代現行家事法下的管養及探視安排。當中強調父母雙方對子女的持續責任(而非他們的權利);以及父母雙方身為父母的責任應該一直維持到子女成年為止,不應因離婚而終止。

父母對子女要負責這一原則是對的,因為父母有權選擇是否生養子女,在一夫一妻的婚姻基礎上,夫婦和親子關係是維繫社會發展和穩定的不可或缺的因素。不過,我們並不同意所謂以責任取代權利的見解,因為權利與責任﹝義務﹞是一個銀元的兩面,二者不可分割。「共同父母責任模式」的推行必定要基於權利和責任的平衡上,正如聖經說的「多給誰,就向誰多要。」或俗語說的「有權必有責」,總不能有責而無權,這不但違反常理,更違反人性!

在缺乏一法理或公認的婚姻基礎上,一男一女的成年人組合是不能自然成為某一孩子的父母,除非該一男一女透過自然交配而生出相關的孩子。當然,現行法律亦允許不育夫婦透過領養而成為某一孩子的父母。所以,「共同父母責任模式」的衡量以至推行應以權利和義務為基礎,並基於家庭和婚姻為考慮,力求促進家庭幸福、強化夫婦和子女關係及子女的健康成長為目的而界定。

香港是一個高自由度的社會。事實上,香港是一個開放型社會,近年我們跟中國大陸的交往更日見頻繁,而兩地的婚姻和類似婚姻﹝如同居﹞的關係亦日見加增,這一趨勢明顯地增加了以香港為根基的婚姻和家庭的複雜性和張力。

從傳統和文化而言,香港基本上是一個華人社會,我們的婚姻與家庭觀念主要承襲於儒家思想和其價值觀,對於婚姻和家庭,其中一個理想的訴求是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婦和順。「身體髮膚,父母所授」則指出子女是父母所出,亦是父母所有。從這一角度而言,父母除了對其子女有擁有權,亦同時要承擔養育的責任。當中的權利與責任﹝義務﹞是社會共識,一般不需法律明文的規範;若要透法律來規範當中權責的界定和平衡,實非妙法,往往適得其反。

就現時本港的家庭和婚姻狀況出發,並以促進家庭幸福、強化夫妻和子女關係以至子女的健康為考量,本會亦不贊同以立法形式來規管「共同父母責任模式」相關之管養令或探視權等做法,雖然我們基本上認同「共同父母責任模式」的概念,但認為其推行不應主要交由法院規管,更不宜在現存的婚姻和家庭張力中透過修訂法例來推廣。否則,不是畫蛇添足,就是囫圇吞棗了。

正是「清官難審家庭事」,亦有謂「家家有本難唸的經」,若真要透過立法來規管共同父母責任等法改會建議,我們要明白相關法例是屬民事訴訟範疇,民事訴訟往往是所費不菲,甚至是費時失事。在華人社會裏普遍有「家醜不出外傳」的觀念,所以,很多家庭糾紛以至離婚個案都是在無可藥救時才被揭發出來或被訴諸法律。有關當局實應多從源頭著想,採取一預防勝於治療,及強化家庭幸福,堅固親子關係和促進社會和諧為基本政策,並投放以足夠的資源來改善和鞏固本港的婚姻和家庭現況,例如引入自願參與的盟約婚姻﹝Covenant Marriage﹞制度。

事實上,法改會的建議很易變成好心做壞事,例如現時夫婦離異個案中,據了解有不少暴力個案,修例恐怕只會令至相關爭執和暴力事件火上加油!相關的子女很易成為「禍心」,可能導致更多的家庭爭執,甚至會產生更多「家暴」問題。

本會認為婚姻以至大多數家庭問題都跟相關的夫婦中出現了未能「修身齊家」的問題相關,例如他們對婚姻的價值和莊嚴性十分模糊,又或本著人有我有,甚至合則來,不合則去的態度來結合,不但對伴侶缺乏承擔,就連對子女的養育亦得過且過,在環境和遭遇不濟時,便很易鬧離婚,他們的子女自然地變為被動受害人。

另一方面,家庭瑣事往往涉及近親的情與義,在法理以外,常會牽涉到一個家庭的歷史、「禁忌」、私隱和權責形態等元素,若以過份生硬的手法處理,恐會帶出更多的家庭糾紛和暴力問題。

預防勝於治療,離婚以至家暴等問題,總會破壞正常的家庭。就嚴重的家暴事件而言,本會認為政府應以現存其他刑事條例來作出規管和檢控,但因離異而導致的子女管養等問題,則法庭的規範只能生硬地發出某一種命令和權限,例如單獨、分開或共同管養權(Sole, split or joint Custody)。 若相關命令缺乏有效的跟進和支援,則恐怕其後果跟現時法庭判令的贍養費安排情況相若,只是紙上談兵,寥勝於無而已。

除了現時透過家事法庭﹝Family Law Courts﹞來處理離婚和養育子女等問題,政府應立即成立一家事調解中心,由受過訓練的社工或專業人士負責,為當事人進行調解。調解中心亦應常設起碼一位法律顧問,以便解答相關的法律問題。這樣一來,有關離異夫婦可以避免對簿公堂,而相對地可較輕鬆和省錢的方法來解決糾紛,亦較容易達至一雙方都接受的解案。同時,相關家事法庭亦可減輕其審理工作量,以便騰出更多空間來加快處理較嚴重的案件。

若調解失敗,案件可轉介法庭跟進和審理,若離異父母雙方都想親自照顧子女,與子女一起生活,法庭可按現時常規和程序來作出頒令。其實在發出頒令前,法官亦可要求與訟雙方尋求另一專業意見﹝如專業調解員和法律顧問等﹞,以協助雙方達成共識,亦可強化法庭頒令的情理基礎。

從預防的角度,有關當局可考慮引進如自願參與的「盟約婚姻」制度,加以向有需要的人士提供輔導和定期跟進,以減少離異和家暴的個案。另外,離異者在離婚的首年要定期面見家庭或婚姻輔導員,以協助和評估雙方協議或法庭頒令的落實。

若社會的形勢使到相應的立法或修訂有其逼切性的話,在立法或修訂之前,有關當局應以先易後難的方針,循序漸進地按實際需要引進或修訂相關法例,以一衡平利益原則來作出取捨,切勿一刀切或依樣畫葫蘆地把所謂外國﹝特別是西方社會﹞的法例硬套於本港處境上。


護家協會啟

(註:本會給立法會意見書的全文見http://www.legco.gov.hk/yr11-12/chinese/panels/ws/papers/ws0225cb2-1187-2-c.pdf )

衡平利益原則(The Principle of Balance of Benefits)

我們常常聽到市民要求政府要對某一事情作出有效和合理的規管,但何謂有效和合理的規管呢?我們認為其中的主要考慮應取決於相關規管是否建基於締造和維護對社會有益的措施、環境或資源等;此外,政府亦應主動規管一些會防礙、危害以至侵害社會安寧或其成員安居樂業的行為、言論以及其他舉措。

我們把當中的原則簡約稱為「衡平利益原則」(The Principle of Balance of Benefits);簡言之,有關當局在決定是否作出相關的政策或措施時,必要考慮其對社會大眾的利害得失,並與之跟不作出相關政策和措施的做法作一對比,以得著一合理和恰切的平衡;又得對相關的效用作出適時和應有的跟進。

以上的原則亦常見於各國的施政中,例如例如傳媒自由不能凌駕國家安全,一個商業機構的自由不能導致壟斷﹝monopoly﹞等。事實上,美國作為西方自由民主的表表者,在911後對電子媒體訊息內容的截查作出了即時的強化和監控,其做法明顯是平衡了國家安全相對於無限制的網絡訊息流通之利弊而作出的。另一例是針對反恐而明顯強化了的民航安全措施,以至今天要乘搭飛機往美國的人士,連一瓶水亦不能帶上飛機,就是平衡和防止有人可能把流質炸藥帶上飛機的風險。

護家協會啟

Monday, February 13, 2012

關於《傳媒辨識教育及含不雅內容的免費報章》的意見書

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於本年214日召開關於《傳媒辨識教育及含不雅內容的免費報章》的聯席會議,該會議事緣早前於2011年9月有家教會及家長團體等抗議本地免費報章「爽報」內容淫穢及不雅所引發。所以,該會議應為一次跟進會議。本會相信有關之委員會在聽取民意後,會向政府政策局提出相應的改善建議和措施,以履行他們反映民意和監督政府的職責。

本會的宗旨是「愛護家庭,建設社會」,我們認為家庭是社會的基本組成單元,所以家庭與社會的福祉是唇齒相依的,若家庭被破壞,社會亦會唇亡齒寒。由於是次聯席會議是因為有本地團體抗議爽報內容淫穢和不雅而起,所以我們會先陳述一下對相關事件的觀點。

現時很多本地中文報刊的副刊和娛樂版內容有越來越出軌和誇耀色情的傾向,當中很多品味低俗,與風月版無異。不幸地這些報刋常常會被放置於公共和各學校的圖書館中,很易讓兒童及青少年接觸和閱覽。心智未成熟的青少年容易被影響及誤導。作為家長及教師我們,實責無旁貸,只好挺身而出來關注問題,一方面要多了解現時報刊的內容和它們的影響,另一方面亦應盡力向有關當局反映和投訴,以便報章的不良內容可以得到改善,若有屢勸不改者,我們建議圖書館方應起碼把類似的風月版抽起,甚至改用其他內容較健康的報刊。

壹傳媒在2011年9月中推出免費報紙《爽報》,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在短短一星期已接獲超過100宗有關《爽報》內容不雅、淫褻、暴力及鼓吹賭博的投訴,之後有超過20則相關內容為不雅物品。該報在某程度上是秉承了《蘋果日報》、《壹週刊》、《壹本便利》的「前衛」風格,色情資訊充斥,內裏亦有誇張和不良的報導手法,加上它是一份免費報刊,據說流通量很高;明顯地,免費派發比起要付費的報刊,其受納程度必然大大提高。所以,很多青少年以至成年人是在毫無選擇意識下接過報刊來觀看閱讀。該報的一些內容更可以在智能手機上收聽和收看,這亦突顯了現代科技已漸被廣泛應用,而與互聯網一脈相承的電子媒體資訊,亦不斷興起,甚至有取代傳統傳媒的趨勢!

在爽報創刊後一至兩天,多個團體﹝家教會、家長會、教育人員協會和區議員等﹞分別出來抗議表達意見,後來《爽報》亦作出了一些「讓步」,例如願意抽起了「爽女郎」報告天氣和爽通勝,「情色」的色情小說亦較收斂。

從上述個案,我們看到家長教師群體實應對社會歪風積極表逹意見,並作出監察和舉報,這會達致改善的效果,若再配合報刊的廣告客戶合作,減少以至抽起相閞廣告,更可從經濟誘因來促使相關報刊改善,促使相關報刊面對其社會責任,並能強化民間對一般企業的社會責任要求。

本會再次強調,我們尊重各報刊的辦報宗旨和編輯自主,亦明白在本地市場主導和資本主義的社會裏,賺錢仍然是絕大多數企業的目標。我們同時希望各有關機構能認真承擔其社會責任,以至能締造一個既和諧又能穩健發展的社會,正所謂「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它不但是儒家的原則,亦是經得起時間考驗的準繩。事實上,近年的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倒閉、龐氏騙案﹝Ponzi Scheme﹞以至是對反壟斷和要求企業負起社會責任的呼聲,都明顯指出和印證了一個公義與能持續發展的社會是極之需要一套健康的道德標準,而一些只講求眼前短利的做法,最終都會帶來對社會大眾的禍害!

當然,最有效的監察和規範,總離不開有關當局的政策、立法和相關的主動行政措施。若果有關當局只能秉承「多做多錯…不做無錯」的負面和“懶洋洋”(laissez faire)態度,常常都只知作出被動(reactive)的反應,若不是官僚因循,便是懶散失責,只會造成社會的更多矛盾,亦會導致更多的民間不滿和反對聲音,本會在此懇切呼籲為政者應當仁不讓,發揮及承擔其社會領袖角色和精神,以整體福祉,防微杜漸及防患未然的方針來締造一個能令市民安居樂業,又能保障家庭幸福和萬眾一心來共同建設的香港!

本港家庭現存的問題和壓力

根據近年的多個獨立調查結果,都指出發現時香港家庭都存在著顯著的壓力和親子教養問題,例如中文大學2009年1月發表的一項調查發現,不少家長教導子女時,均感到壓力大,尤其是單親及貧困家庭;另外,根據社聯的調查,香港家庭團結指數由2006年的-535,進一步下跌至2008年的-906,離婚率不斷上升、家庭和青年問題日趨嚴重。

本會認同「修身齊家」的原則,亦呼籲政府和社會服務機構應積極透過對家庭發展正向的家庭價值,不斷鼓勵家人增強彼此間的關係,和提高他們應付和處理問題的方法和策略,以提升家庭的功能和抗逆力,以達致預防家庭問題出現的目的。良好的互助網絡也可有效提昇家庭功能,相關社會服務機構可以加強宣傳和教育工作,舉辦活動讓居民之間可多作交流,互相扶持,分享大家處理管教及其他家庭處境的經驗,彼此學習。

可惜,現時社會的氛圍過度強調個人權利和自由,並有意無意地把一些積極以至基礎的家庭價值壓下去,例如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之必然性受到質疑,一生一世的夫妻關係常被「想做就去做」和「合則來、不合則去」的觀念所沖擊。除了近年離婚率不斷升高外,關於色情,濫交和不道德的違法行為和個案亦明顯的增加。

我們同意家長對其子女有明顯的教養責在,但當家長行使其職責時,卻處處碰到無形的限制,例如在教育局推行校際防止吸毒和濫藥的驗毒計劃時,就有一群社運人士出來反對,連當時的私隱專員吳彬先生都突然高調介入,警告相關的驗毒計劃可能侵犯青少年的私隱,最終有關當局只好讓步,推出了個大打折扣的自願性學生驗毒計劃。跟一些關注團體所做的調查結困恰恰相反,該計劃至今未有學童被驗出有濫藥或吸毒情況。這除了顯示現時個人權利和自由﹝包括行差踏錯的事﹞都被捧到高天,而家庭健康和幸福則撇在一旁。

以上種種令人憂慮跡象,都印證了近年香港家庭所面對的問題壓力很大,處境實在是堪虞。在這個背影中,社會大眾,特別是各方企業經營者,都應同心協力去為家庭減壓,亦應負上其應有的公民和社會責任。可惜的是,香港直至今天仍是個經濟掛帥的攻利社會,在所謂小政府大市場的導向中,我們看不到有關當局認真推行提升和維護家庭健康發展的政策和措施,政府反而變得十分被動,凡事都要社會人士出來抗議或抗爭,才會較積極的回應。

今次家長和社會各界抗議爽報事件,其實亦是一個無可奈何的選擇,因為若果家長教師們再忍氣吞聲的話,則類似爽報在創刊時的不良不雅內容,必然因為惡性競爭而氾濫,這就是「劣幣逐良幣」的道理。時實上,在爽報以外,我們亦注意到有其他刋物,都是為了利錢而不斷刋登不良和不雅的內容,這包括自稱為銷量最高的報刊,亦包括一些針對青少年讀者的期刊。

在前述的處境下,試問家長老師們那有不擔心,而相關的行為以至思想問題亦正在社會中擴張,真叫有心維護家庭良性發展和作育英材的人心唏噓,亦時感有心無力!最重要者,亦是家庭與社會有著唇齒相依和唇亡齒寒的關係,這亦是本會強調修身齊家的一個核心信念。

本會相關訴求

本會要求為政者要多多體諒今天社會中的多種壓力和矛盾,應以當仁不讓,發揮及承擔其社會領袖角色和精神,以整體福祉,防微杜漸及防患未然的方針來締造一個令市民安居樂業,又能保障家庭幸福和萬眾一心來共同建設的香港!

政府起碼要認真做好把關工夫,如盡快展開色情和淫褻資訊對本港市民所造成的禍害作出有代表性的研究,盡快提升或制定相關的規管法例和措施,對不良刊物要嚴加規管,以杜絕其對青少年之禍害。同一時間,有關當局應積極推廣正面的家庭價值教育,並對有需要的家庭提供合適的支援和鼓勵措施,以求達至強化夫婦和親子關係,好得到「修、齊、治、平」的果效,這亦有利於解決一些所謂深層次的矛盾,並造就香港社會的和諧。

政府應該明白整全和健康的家庭是社會幸福和建設的基礎,亦應明白和體諒今天大多數家長和家庭所面對的問題和壓力,對現代媒體和網絡資訊的興起,有關當局亦是責無旁貸,應及早研究和作出相應的策略調整,法例上的配合和資源投放,以至能去蕪存菁,使到相關技術和資訊能被妥善運用,並應盡早堵塞現存的所謂“無王管”的網絡漏洞。

護家協會啟


﹝註:本會的書面意見全文見於相關立法會網頁

Thursday, February 2, 2012

向立法會投訴《近年關於立法會的粗暴問題》

致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立法會秘書處公共申訴辦事處
投訴《近年關於立法會的粗暴問題》

愛護家庭家長協會﹝護家協會﹞的宗旨是「愛護家庭,建設社會」,我們認為家庭是社會的基本組成單元,所以家庭與社會的福祉是息息相關的。故此,凡有益於家庭和諧和建設社會的事,本會都會贊成,反之則反對。

本會注意到立法會早在2009年2月25日財政司長曾俊華先生在立法會宣讀他的財政預算案時,當時社民連的3名立法會議員,先後走上前推跌擺放講稿的木架,並且企圖搶去講稿,更怒擲香蕉,令會議要暫停,造成很大滋擾,並給社會大眾一個很壞的榜樣和訊息!很不幸地,這一風氣近年有變本加厲的傾向,例如今天﹝2012年2月1日﹞在立法會會議開始前一刻,梁國雄議員在座位放出一個橙色、掛上布條的汽球,造成滋擾,這似乎是他慣性的“先擲物,後收工”之舉動。事實上,上述3位議員都時不時因其言行超越立法會的常規而被逐離場,有時他們甚至會有粗暴言行以至作出無理人身攻擊,其影響所及,豈止禍及立法會。

護家協會在此強調,我們尊重合理以至激烈的辯論,因為這是民主政制所難以避免的。然而,我們強烈反對和譴責無意義和粗暴的議會「舉動」!我們亦注意到黃成智議員日前(本年1月18日)於旺角街頭,在眾目睽睽下,竟然被一狂徒襲擊!雖然傷勢較輕,事態實在嚴重,因為這事件突顯了本港存在以暴力解決問題的隱憂,其對像更針對公職人員和民意代表,實質上是對本港法治精神的衝擊,亦是對選民的一種侮辱!

若果我們容忍這種劣行滋長,而置之不理,恐怕只會助長流氓與暴力漫延,所以我們懇切呼籲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不單要在會中維持秩序,更要與有關當局﹝官員及議員等﹞早日優化立法會之常規,並應以實際行動來表明立法會是一莊嚴機關,絕對不容許議會粗鄙和暴力化,我們深信唯有通過非暴力及講道理的民主議政,香港公義才能彰顯,社會才能健康及和諧地發展。此致
立法會公共申訴辦事處﹝煩交曾鈺成主席﹞

護家協會 上
二零一二年二月一日

Monday, January 30, 2012

懇請政府正視精神病友問題

驚聞上水彩園邨一名涉及6宗家庭暴力案的男子,今早﹝1月30日﹞用菜刀斬殺大廈的男保安員,我們對不幸殉職57歲李先生的家人致以深切的哀悼和慰問。據傳媒報導,疑兇是一名精神病友,而事發當日凌晨約4時許疑兇的兒子曾陪同父親到北區醫院求醫,而當值醫生只開了一些止咳藥給疑兇便把他們請回。

各位市民可能還記起於2010年5月一名葵盛東邨的精神病人手持軍刀,在邨內追斬多人,釀成2死3傷慘劇。醫管局事發後成立專責委員會,檢討整體精神科病人的處理及跟進,同時提出改善社區支援措施的建議。其實,類似事件近年亦時有發生,但有關當局除了賊過興兵地作出甚麼甚麼檢討外,至今針對性的設施及資源安排,都大概是只聞樓梯響,不見真人來!

我們謹此呼籲有關當局要盡快實踐他們對社會的承諾及責任,切實推行相關的社區和醫護支援精神病友的措施,以免再有冤案和慘劇發生,否則,有關官員只會難辭其咎,而社會的怨氣亦會增加。

護家協會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