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October 10, 2024

給特首的參考意見

特首閣下:

首先,本人多謝閣下上任以來為港為民付出的努力,謹祝願 閣下政通人和,並祝香港安定繁榮、市民能繼續安居樂業,和諧共處。

小弟自稱是一名護家之友,宗旨是維護家庭和婚姻之價值及傳承,所以亦反對會傷害和不利於家庭婚姻的事情,如當今在歐美盛行之性別多元化以至是婚姻不應以男女結合為本的主張

特首閣下,本人明白你要做好的事情可說是多不勝數,相信你已整理好今年的施政報告,所以,小弟今次是作為一個土生土長的公民,向閣下提出一些參考意見,尚望閣下有空時可以考慮一下,謝謝。

家國關係古有孟子所說:「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這主題連習主席都曾引用,以說明他對家庭建設的重視,闡釋了家庭的前途命運同國家和民族的前途命運緊密相連。在現今強調人權民主的氛圍下,聯合國相關公約(第23條)亦提出家庭為社會之自然基本團體單位,應受社會及國家之保護的倡議,跟著便說男女已達結婚年齡者,其結婚及成立家庭之權利應予確認。可見無論古今,家庭都是舉足輕重,婚姻乃男女互相結合、互補互助以至是繁衍後代之本,必需大家珍而重之。

今天歐美對世界的影響真是強差人意,以美國為例,常以促進人權自由為藉口,介入別國事務,甚至引發顏色革命,當他們不斷向烏克蘭和以色列提供武器的同時,竟然抹黑中國向俄國提供製造武器的材料!真是雙重標準以至是只許州官放火!大家勿忘美國當年之雷曼事件,除了引發全球量寬,導致通漲及剛完結不久的加息週期,對缺乏穩健金融體制的國家和地區,造成不少傷害,加上其他的政治因素,甚至造成地域衝突!

國人多認定夫婦倫常乃符合自然天道,但今天西歐因為人權自由觀念所左右而輕視性別倫常,並強調性別(gender)及其性欲傾向(sexual orientation)不要以天生性別(biological sex)來判斷,反而要以個人之感受及偏好為標準,如此一來,本為男女結合之婚姻制度,便被扭曲為任何2位成年人的自願組合,與其天生性別無關!這亦明顯大為削弱了男女婚姻的傳宗接代以至是男女互補互助的功用,對人類社會之持續健康發展構成明顯的威脅!實屬不智!

儒家修身齊家的觀念,加上中庸之道使到儒學成為漢學正統,更成為中國文化中的骨幹,它是經過歷史考驗,不論是中華本土以至是外來異族,只要入了中國本土,無不奉它為聖賢和治理之學,這可說是歷史的選擇,也是中國文化發展上的果實。事實上,儒家的忠孝倡議在歷史中受到不少帝王吸納以至是推廣。我想起西門豹為鄴令時何伯娶婦的典故,西門豹以靈巧的手法,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有效制止了因民間迷信而禍害當地女子之弊,令人折服。我希望前述例子能勾起大家對類似典故之思考,正是因時制宜,應能促成長治久安

以下小弟有些建議供參考,盼能略盡公民義務而已,請勿見笑!

1.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

Ø 今天香港因國安法而由治及興,希望政府能強化國安教育,不妨多結合前人之愛國典範,配以教育宣傳,鞏固市民之認同感及愛國心懷。閣下不妨更多注意文化和金融上的國安基礎及建設,因為我感到英治時代的崇洋貶中意識還在本地相當活躍,例如有人仍盲目相信移民西歐就勝於留港發展,又有人盲目追捧高風險之虛擬貨幣投資等。我希望政府能多推廣安心理財之知識和方法,又可適時推出更多以政府帶頭之基金[例如創科項目],以引導市民安心投資。

2. 培養人材,保守及強化本港的貢獻

Ø 在可行情況下,結合中西醫之防病和治理方案,並推動中西醫在醫療工作上之互聯互補,望能強化相關之醫療護康能力,並能大力支持本地的疫苗以至是特效藥物﹝包括中西醫﹞之研發工作,好讓香港成為國際醫療中心,以服務服市民和來港旅客。此外,我希望政府能適時整合本港抗疫經驗,繼續與相關專家和防疫機構合作,好堅固香港面對未來防疫挑戰的實力。

3. 強化公務員團隊對社會之貢獻

Ø 明顯地,公務員團隊對香港作出了重要及無可替代的貢獻然而,市民在某些公眾服務上,總感到有不足之處,若閣下有空參考無線電視之「東張西望」節目,當中不乏針對市政清潔、樓宇管理或滲漏等個案,可大致明白相關市民的心聲,相關投訴播出後,有關當局常有較快捷及到位的處理,這點值得讚賞,但亦帶出了一些常規程序或跟進不足的問題。

Ø  本人十分認同閣下提出要為公務員設立關鍵績效指標(KPI)之倡議,配合各香港政府部門的服務承諾,應能有效及顯著提升不少的服務效率和質素,當然,定立指標及實踐指標總有差距,這或者可歸因於理論和實踐上之差距,亦往往涉及人事管理上之效能。本人有一親人在某政府部門做過臨時合約文職助理,她亦看到一些令人困惑的現象,如部門內一個常用的電腦應用程式竟無書面指南,雖已外聘專業人士代為更新,更新後仍有明顯的不足;又見到有些文職同事在工作表現上之參差,但管方又往往不了了之等現象。

Ø  上述事情令我想起政府有一個效率促進辦公室(Efficiency Office)負責促進組織與管理之公作,若公務員事務局能與之協調合作,或能強化解決及提升各政府部門之服務及效率,亦可同時檢視一下人手編配之合理性,或可優化相關財政支出及運用。

真是說來話長,小弟近期剛收到所租住單位業主之解約通知,須要盡快遷離現居單位,我家又要再次面對在租金上漲中尋找居所的挑戰。所以政府在理順劏房問題後,尚望閣下能研究一下能否檢視現時租管之措施,望能禆益一眾租戶,好使港人能較輕鬆地在港安居樂業。

我深信政府定能結合各方愛國愛港人才及市民,維護本港的自由、法治及廉潔奉公之優勢,並能推動港人互重互助之精神,在香港作為中西交流之國際城市基礎上,加上大灣區之發展潛力,應能百尺竿頭,更進一步地向前發展呢!

順請鈞安

香港市民黎先生上

Friday, May 3, 2024

莫貪便宜,小心被騙

不知是否因為經濟不好或其他理由,澳洲最近亦出現年輕女士接連失踪案件,令人不安!另外,世界上仍有執行死刑的國家,例如大馬、星架坡和泰國等,青年人莫貪便宜,隨便為別人帶貨,以免一失足成千古恨呢!



Sunday, April 14, 2024

談生論死

最近與老友記茶聚,談到生死事,原來有朋友已開始為自己最後一程籌劃禮儀細節。是的,未雨綢繆是個聰明的做法,特別是對基督徒來說,肉體死亡只是靈魂的搬家,而且是搬往天家呢!

參考:


https://ecs.tungwahcsd.org/Attach/pdf/人生畢業錦囊後事規劃小册子_PDF(webversion)_20181211.pdf

Thursday, April 11, 2024

對平機會的期望


今天無線新聞說平機會新任主席林美秀履新。她稱當前社會氣氛平和,族內歧視相關立法無急切需要。是的,通關之後,社會氣氛已轉為較為平和及融洽,我們同意進行相關立法的需要不太急切。

事實上,平機會過去做的研究,往往令人莫名其妙,更多的是叫人氣結!因為很多時平機會都會委任或僱用一些有明確立場的人士或機構,協助她們的研究,例如以往會方找中大性別研究中心進行跨性別人士的研究,當中明顯是藉所謂研究來推進為同跨性別平機立法,當中所用的方法,差不多都是一面倒的訪問所謂「受到性傾向歧視」的人士,她們既不用向公眾提供真實身份,更甚者,我們不見研究機構有核實相關人士的投訴,例如如何被拒絕受聛、被拒向她們提供服務、被拒入讀某些課程等等,都只是聽信一面之詞,便妄下定論,指控社會如何如何歧視她們,實在令人咋舌!

我們深切希望新人事,新作風,日後的研究,能夠以科學及真憑實據,並認真考慮到社會和諧及持續發展來推行。

Wednesday, February 28, 2024

第23條立法公眾諮詢意見書

尊敬的保安局長先生:

本人是一位護家之友,宗旨是「愛護家庭,建設社會」, 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公眾諮詢,有以下意見供參考:

所謂國泰民安,我認同律政司長林定國先生所說的社會穩定繁榮與國家安全唇齒相依生要素,這也是前特首董建華先生所說的「國家好香港便好」的道理,是的,家和國不只是唇齒相依,也是利害相關呢!正如儒家說「修、齊、治、平」,國家是由人民組成,人民的素質跟國家盛衰又是息息相關,若民能修齊,官能治平,社會定能安定繁榮呢!

作為土生土長之市民,我得承認多年來習慣了較寬鬆的管治模式,特別很享受香港之開放程度,我相信在世界是數一數二的可惜有等激進泛民人士,不識好歹,甚至心懷不軌,想藉著推翻香港政府來挾逼中央妥協,實在是異想天開!最不幸的是他們催生了2019年的暴亂,使到本港人心惶惶!至此,絕大多數市民都明白國安需要法規,香港才有安寧事實上,2019年的所謂「反送中」行動也造成很多親友不和,甚至是家庭分裂!哀哉也

幸有2020年的國安法,香港才能重回穩定局面,只是現今又有一些霸權國家,憂慮以至是害怕中國崛起,不惜造謠種傷,蠱惑人心,以至推波助瀾,惟恐香港不亂,當中美國和其附庸者,如英國台灣,更插手香港內政,真是難辭其咎!只是香港很難追究他們的惡行。

本人不是法律界中人,但就觀察有如後意見。根據基本法規定,香港回歸後仍沿用普通法制,加上歷史原因,英語仍是本港法律訴訟中被喜用的語言(the preferred language),然而,涉及國家機密的資料或事情,理應以中文為主﹝例如國家文件、檔案等等﹞,這點有機會導致詮釋上的偏差,本人希望有關當局能在立法上作出澄清和規範,在訴訟時使用語言()之準則,例如,若涉及國家文件者,應以中文為準。

就本人所見過,曾出現中英文上的翻譯誤差有2017年『性別承認跨部門工作小組』的諮詢文件中第7.3段裏的「法律衝突conflict of laws所牽涉的問題」(見:https://www.iwggr.gov.hk/chi/pdf/consultation01.pdf );所謂conflict of laws原來指渉及外國人在香港事務的國際私法(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or conflict of laws [常譯為衝突法]),相關的法律是指就各國的民法或商務法中可能存在的歧異,在涉及某人在一外國法制轄區中的訟裁準則,例如應以那一國的相關法律為基礎呢?這跟「法律衝突」有明顯的差異,所以,當中的翻譯有明顯的不足,可造成誤解。

因為香港過往的英治歷史,我感到很多本地港人對國安觀念是薄弱的,一來我們很少人會自視為英國人,但也不感到是個百分百的中國人,我們的先輩很多都是為口奔馳,能吃飽安居已是幸事,大多不理社會事務,但明白在英國人治理下要做個順民,免生麻煩。可惜的是近今有不少學者及民意領袖,都一面倒的崇洋貶中,不斷鼓吹民主人權至高無上之意念,甚至認為香港可以擺脫中國來自立,實在是令人費解!亦屬無視社會現實及世界歷史進程之相關教訓,例如昔日清朝衰敗導致列強入侵,德國和日本等發動二次世界大戰,對亞洲各國所造成的嚴重傷害等!事實上,今天歐美的民主社會裏,亦充斥著不少的社會問題,如美國持續的種族歧視和槍擊案、歐美對大麻以至是毒品成癮等問題越做越放加拿大列治文市議會擬建毒品注射屋因為平權訴求而去性別化,倡導及允許國民以心理傾向取代生理性別等不都是所謂民主人權所引出來的問題嗎?這正應驗了亞理士多得對民主制度的非議,習主席說得對:「沒有最好,只有更好。」小弟謹祝願國家和香港都能一起邁向更好。

對我而言,跟國安有關係的事件就是所謂1956年之雙十暴動及其後的六七暴動,因為除了有人死傷外,也有不少人被警察扣查,甚至被遞解出境!另外,小弟作為離休公務員,也知道有所謂官方保密法(Official Secrets Act)的存在,1997年後修定為Official Secrets Ordinance這明顯是國安法制的一部份。事實上,香港作為殖民地時沒有自己的國安法,但英國當然有她的國安法,只是很少被引用到香港的個案當中。就我所知,香港現有法例﹝主要是抄襲英國法例﹞其實不乏國安元素,只是不太明顯,加上回歸祖國後,政治部都被廢除,而市民、社會領袖及官員都不多談國安,給人一個國安真空的感覺,這其實是不幸!

如今政府按基本法訂立本地的國安條例,是合情合理,更是合法,只是這國安法將成一個新的法例,也帶領香港進入一個新里程,所以,我深切盼望,要立的國安法不但合情合理,更是個合符國家需要和本地民情之法,以至是個有生命力的法!所謂生命力,即法規本身不但有效,更具與時並進的能力,因為國安與管治是一個既持續流動又得適應時勢的過程,很難一本通書看到老,例如今天人工智能及虛擬技術的發展,存在著眾多之可能,真是一把雙刃劍,正是善用則福,惡用則禍也。

政府如能獎罰分明,相信會強化市民對相關法律的接受和支持,所以,不妨在相關法案裏加入獎勵對國安有重要或顯著貢獻之人員的條款,使到法案做到獎罰分明,剛正不阿。政府也要在教育和宣傳上加以配合,好讓市民能明白國安之要求又相信國安是香港發展的定海神針,則國安可期,安居樂業以至是繁榮可保了。

眾所周知,全國人大通過《5.28 決定》以基本法附件形式為香港加入全國性法律之國安法,將來本地按23條為國安立法後,能否合併為一個條例之下呢?若不能,會否有所謂一罪兩告[或多告]( multiplicity issue)的情況呢?作為香港市民,我希望將來不會出現一罪兩告的問題。

本人尚有以下提問供閣下參考:

1) 在本地國安法訂立後,有關當局能否定期透過立法會聽政會之類向市民滙報執行情況,並可收納民意反映,以考慮優化相關法例之安排呢?

2) 能否成立一國安諮詢機構﹝例如國安諮詢局﹞,以便市民或相關人士在對國安資料有疑問時可作出主動申報和取得評核呢(可參考淫審處之申報安排)

3) 在相關訴訟上訴時,辯方可否主動對某項爭議提請人大釋法,以減免不必要的爭拗,以至相關案件能及早並更暢順地獲得裁決呢

4) 如相關法庭審理時涉及不同語言之重要文件或資料,如何安排有效之翻譯呢?

5) 關於聘用海外律師的特首證明書(律政司簡介47),能否具體地規範呢?好讓相關訴訟人士能早作安排。

總結而言,小弟謹祝願本地國安法能順利訂定,希望當中條文張馳有度,既保國安,又不至窒礙本港作為一開放城市和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讓香港繼續穩健地向前發展,市民能安居樂業,上可取信於中央,下可取信於民!

如有查訽,請電聯本人,順祝

台安

黎民 上

日期:2024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