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November 17, 2015

護家協會《關於11月17日普查及統計(2016年人口普查)令小組委員會》之意見書

致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立法會
關於1117日普查及統計(2016年人口普查)令小組委員會
的意見書
日期:公元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  前題

1.1      就立法會關於普查及統計(2016年人口普查)令小組委員會於本年1117日召開的會議,本會知悉部分議員促請政府當局在2016年中期人口統計中加入關於性傾向的數據項目,以及估計性小眾的人口數目,而2016年中期人口統計的問卷內,應為受訪者提供""""以外的性別選項。該等議員認為,僅修訂有關婚姻狀況的數據項目,根本無法反映性傾向,原因是不同性傾向的人士未必選擇結婚或同居。

1.2      本會是以「愛護家庭,建設社會」為宗旨之志願家長組織,我們深感近年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不住受到衝擊及被淡化,又見現今之離婚率不住跟隨一些所謂先進西方國家的趨勢不住攀升;另外,傳統家庭亦受到前所未有的工作、供樓、養兒育女及夫妻人際關係等的挑戰,令人擔憂及心寒;現看到以上議員們的提議,實在不敢苟同。我們強烈反對在"",""之外再加添其他性别選項。其主要原因不外「法、理、情」之原則,詳情請參考本文的第﹝二﹞節。

1.3      本會亦反對有議員建議在婚姻狀況中加添說明是否同性婚姻一事,因為本港現行的婚姻法是明確地規定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本會有關之意見亦可見於本會網站貼文:護家協會給有關當局公開信:反對隨便改動現行的婚姻法例 ﹝註[1]﹞。最重要者,自從2013W君之婚權案判決以來,已引起本港內部的各方爭議,關乎婚姻應否嚴謹地建基於一男一女之自由結合及相關改動可能導致的社會變遷和代價。政府亦因應相關之判決而正進行性別辨識(gender recognition)之政策研究,實在不應在研究有結果之前再「雪上加霜」地在本地相關的法案或措施中搶先加入所謂性傾向歧視相關事項,以造成先入為主的客觀結果。若有議員或社會人士執著於在社會未有合理共識前而先發制人,實在是對本港社會的添煩添亂行為!
  
()  本會對相關議題觀點

2.1       正如1.2段所提出,本會的宗旨是「愛護家庭,建設社會」,我們亦擁護本港的法治傳統,本港現行法理對香港市民之性別類別乃為男性或女性,在程序上可按個別人士的香港身份證或出生證明書上的相關記錄作準。既清晰又方便。更重要者,現今一些西方國家中涉及之跨性別類別,一方面未有國際標準,另一方面為了要照顧各方人士的意願及私隱權益,往往只能作出表面的詢問,難有客觀和科學的準則來作出鑑別。舉例說,在阿根廷﹝Argentina﹞之法例中,已允許其人民可純粹按其個人意願而不需要有法院或心理醫生之允准即可申請變性,在完成變性手術前他們已可獲取跟他們與生俱來相反的性別,甚至可以無拘無束地使用異性廁所﹝註[2]﹞,實在荒唐!

2.2       本會亦注意到西歐已相當大程度地為性傾向歧視立法,並通過了所謂的同性「婚姻」,這些措施除了大大提升了跨性別人士的權益,亦同時帶來了所謂逆向歧視﹝Reverse Discrimination﹞的問題,例如加拿大有一位名叫Chris Kempling 的教師因投訴其學校內一些學生刊物刊登了一些性解放團體的不雅廣告而被逼迫,最終教席不保﹝註[3]﹞;又有美國俄勒岡州一間餅店東主克萊因夫婦以信仰為由,拒絕為一對女同性伴侶(下稱投訴人”)製作結婚蛋糕。投訴人向當地勞工局投訴。終於在201572日店東因拒絕為投訴人服務及在媒體上發表評論而被判罪成,須向投訴人賠償13.5萬美元 (104萬港元),以補償對方因被拒服務而造成的身體、精神及情感的傷害﹝註[4]﹞。

2.3     綜觀近年社會上的變化,本會對某些法庭案例﹝本地及外國的﹞感到憂慮和遺憾!最重要者,政府現行的調查問卷設計是應有一連貫性和合理的可核對性﹝例如監察人員可就調查結果作出抽樣核實﹞,這樣一來,普查结果既連贯又具合理可信性,應該有利政府相關政策﹝如房屋,交通,教育...﹞或福利﹝如社會保障﹞措施的制定、跟進、調整和執行。相反,所謂跨性別問題,因涉及個人私隱及受訪者的當下心理狀態﹝例如跨性別人士當中有所謂時男時女(Gender Fluid一類,事實上,臉書﹝facebook最近破天荒新增48種不同性別選項﹝註[5]﹞!臉書用戶可按其心理和精神狀況認定自己是何類性別,我們要問一問有關當局,假若他們真的按某些議員的要求,增加在男女性別以外的另類性別選擇,會怎樣處理相關之選項?抑或只是勉強加上一項所謂「其他」(others)的性別?若是,大家可知中國有句諺語說:「不患寡而患不均」嗎?

2.4      20017月終審判決的莊豐源案再次觸發香港政府就此審訊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釋法要求為例,當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簡稱人大法工委﹞作出聲明,指「香港特區終審法院七月二十日對莊豐源案的判決,與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解釋不盡一致,我們對此表示關注。」從上述個案,我們看到香港由英治而回歸中國後,其中的法院角色在憲制上發生了微妙變化,因為在香港回歸後,除了基本法的相關規定外,人大法工委跟香港的終審法院似乎是相關又疏離的,加上很多香港人對共產主義中國的憂慮,有人把香港法制及中國法制﹝包括人大釋法職能﹞視為兩極!當中的困難是,今天香港法院的審判權來自基本法,而香港的宗主國是中國,我們實在擔憂香港法治會否因為今天有些議員的過份熱心和簡化地把國外﹝特別是歐美的﹞的一套有意無意的引入香港,不顧一國兩制的磨合及微調需要,最終會造成香港司法上的尷尬以至是違返一國兩制的情況!

2.5      再者,對非常规及影響輕微的特殊群體,政府理應按施政承諾和方針在合適和相關的範籌跟進,以致能特事特辦﹝如委派專責人員跟進性别認同之守則訂定、跟進備受爭議的小三香港系統性學術評估(TSA)之存廢和調節問题等...﹞。另外,針對中港矛盾日增,政府亦應該透過適當的部門或機構來進行調查事件的嚴重性和解決方案,而非簡單地﹝假設處境﹞在2016年中期人口調查中隨意加上一些諸如「你是否同意中港存在著矛盾」或「你覺得這些矛盾可如何解決」之類的問題來越俎代庖! 

()     相關訴求

3.1  本會呼籲各有關方面要尊重科學原則和謹慎地施政原則,在沒有具體的科學證據之前,對可能影響深遠的問題,切勿操之過急!甚至是盲推亂捧的提出不切實際又可能帶來禍害的要求。

3.2  本會呼籲有關當局,特別是我們的立法會議員應凡事都得放眼香港整體福祉,以締造一個能令香港市民安居樂業,又能保障家庭幸福的和諧及公義之社會,讓香能持續健康地發展下去。

3.3  我們要求有關當局就2016年的中期人口普查,能更清晰準確地告之市民大眾,相關調查對香港政策和長遠發展的實質效用如何?本會特別要求有關當局向公眾提供當中重要參數﹝parameters﹞的統計誤差值及其影響。

3.4  我們同時呼籲有關當局要按特首施政承諾,政府一貫的施政方針及相關事宜的優次,必要時特事特辦,例如就預防愛滋病推出一系列的跟進調查(tracking studies,可參考英國的Millennium Cohort Study),並在其中跟進性傾向因素對不同染病群組的影響;另外,教育局亦應針對小三的全港系統性評核(TSA)作出跟進及調節調查,務求以科學化和目標為本的原則找出既減輕現存對學校、同學及家長的負面影響方案,真正地達至有教無類及按才施教的理想,期望能真正培育有原則、承擔和見識的下一代,以造福香港。

進見者:愛護家庭家長協會
聯絡電郵:parents4family@gmail.com
郵址:新界馬鞍山郵箱438
備註
全文完
==============本文完結 (End of Document) =================


Friday, April 17, 2015

護家協會關於「自願醫保」諮詢意見書

日期:公元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一) 前題 

1.1 本會的宗旨是「愛護家庭,建設社會」,本會今次是以互利共贏的角度來回應諮詢。

1.2 就政府「自願醫保計劃」(2015年)公眾諮詢,本會贊同政府提出推行自願醫保的精神,並有以下基本見解: 
(1) 政府不能借機減少或推卸她對香港市民的醫療承擔, 
(2) 各有關機構應按部就班的,以先易後難的方向推展計劃, 
(3) 有關當局應為公私營在醫療合作及如何維持一合理的高水平服務作出詳細的規劃,研究跟進及持續的成效追蹤,務求能促使各社會資源被合理地投放和運用,並能適時提升市民的醫療服務和健康水平。 
(4) 就提升市民健康和優化公帑的運用與平衡,政府應以預防勝於治療為原則,並以鼓勵各方持份者的積極性和建設性為方向,好為香港市民的健康及醫療水平締造一蜚聲國際的成果。

(二) 本會的建議 

2.1 本會注意到有保險業界人士提出難以提供對個人投保人士的「最低要求」住院保障計劃﹝俗稱保單﹞,我們認為這是一個商業訴求和判斷,須要業界和政府一起磋商解決。然而,今天適逢中國之保險事業掘起和瞬速發展,應是一個在港引入適當競爭的好時機,我們相信良性競爭是可以使客戶和服務提供者達至雙贏。 

2.2 本會得悉[適]有些實行強制醫保的地區曾出現計劃被濫用,導致政府的公眾醫療開支大增;所以,政府方面應設法保障消費者權益,同時亦應鼓勵和監督業界按合理和能夠持續之原則運作。為此,政府可考慮加強對業界之監督或專設一個自願醫保監督局,來確保相關業界以合理和有效之水平來提供服務及保險條款。 

2.3 除了對自願投保人士之稅務豁免外,政府應推出更多和更有吸引力的措施,來強化市民以致私營市場之參與,例如醫務衛生署可向自願投保人士提供免費﹝或低收費﹞的定期體檢和專業諮詢,一方面可提高參與自願醫保者的誘因,同時可強化有關當局的跟進研究和個案追蹤,務求在自願醫保計劃做到合理和出色的成效,將來或可把計劃優化成強制性的醫保計劃。

此致 
食物及衞生局 
愛護家庭家長協會上

Sunday, March 8, 2015

關於「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辦法公眾諮詢」意見書

日期:公元二零一五年三月七日
(一)  前題

1.1    本會的宗旨是「愛護家庭,建設社會」,本會亦相信家庭是社會的基本組成單元和社會的支柱,在合理和適宜的情況下,我們合理地期望「社會好家庭便好,家庭好社會更好。」

1.2   我們今次的意見,主要是秉承本會於201453日向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所提交的意見書:「愛護家庭家長協會關於「2017年行政長官及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公眾諮詢」意見書」,全文見於http://www.parents-for-the-family.blogspot.hk/2014/05/20172016.html.我們亦繼續以理性和務實的態度來回應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辦法公眾諮詢

1.3        本會就政府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產生辦法公眾諮詢的基本倡議和立場仍是:
(a)  社會要和諧及健康地發展,
(b)  穩中求進逹至普選,
(c)  執行相關方案時,要確保不會使到香港倒退,
(d)  相關安排應能承先啟後,
(e)  一國兩制,互諒互讓。

(二)  本會的立論

2.1  作為中國人,我們很欣賞道德經的開卷論說:「道可道,非常(恆)道;名可名,非常(恆)名。」這話給我們一個啟迪,即能被世人說出或命名的事物,大底都不是永恆的道理或名稱呢!今天世上政體籠統地說可以理解為專權和分權、專制和民主及傳統和時尚的對壘與爭持。當然,要為以上的概念以至制度作精準的說明,恐怕是件很複雜和很困難的事;例如在舉世公認為民主的歐美社會,本來是金科玉律的言論和宗教自由原則,被多元包容和平等機會等原則考驗時,便不一定是少數服從多數,常常基於扶持弱勢的考慮,往往要多數服從少數!亦出現了總是有些人比較自由/平等一些的現象﹝例如爭取性解放和跨性別平權的人士就較容易被包容,亦較可誇誇其辭地責罵較保守的傳統和宗教人士,在相關平權法被訂立後,亦出現了逆向歧視的問題。﹞

2.2 儒家主張中庸之道,有不偏不倚,以至是一個中正平直的一個標準,大中至正之道。中國政治家亦每每因時制宜,亦因地因人作出調節,以至是中醫師們用藥都會因人而異,而非一條單方的一成不變。就香港現況而論,讓我們暫時放下對錯不表,都不難明白支持佔中人士所提倡的公民提名,實非適時之舉,亦不切合香港作為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的做法。明顯地,香港還得以基本法為本,否則就是如行政長官普選辦法諮詢文件中前言所提的『是「無根之木、無源之水」,不切實際;普選行政長官的目標亦只會是「鏡中花、水中月」』

2.3  作為家長及香港土生土長的市民,我們有幸跨過香港近代史中重要的回歸祖國這一頁,由殖民地到中國的一個行政特區,香港的華人同胞一方面構成了一個頗特別的華人社會,我們既不像國內同胞般經歷了新國的變化和考驗,又不像台灣同胞的在彼岸據守並衍生出今天的台灣本土文化和訴求。兩岸三地的同胞雖都是華人,卻因地因人之異而變得各有特色,亦各有不同的文化取向。香港因為中西合璧,港人往往會同時崇尚中西方具代表性的事物和禮節等,例如我們都慶祝西曆 (Happy New Year)和農曆﹝恭喜發財﹞新年,亦慶祝聖誔和中秋等節日。可以說,很多港人都欣賞西方的自由氛圍,同時亦渴望有較緊密和互助的家人關係,只是有些時候是魚與熊掌,難以兼得。

2.4    在信念上,我們都會或多或少的接受「天意」,又或者認定萬事萬物都是出於造物主的微妙安排,所以港人﹝特別是較年長者﹞都比較能順天應命。我們在殖民年代,不以寄人籬下而恥,一方面是現實比人強,上世紀中葉能安居樂已是福氣。另一方面,香港始終是中國地方,在自己的地方經營自己的家園總是很天公地道的。

2.5  事實證明,香港有今天的繁榮富庶,不是因為民主制度所至,若真在英治時期已有民主,香港很大可能如其他英國殖民地般不斷爭取獨立,若真如此,則政治鬥爭就必早早發生,配以當年時勢,國共雙方必會在港展開一輪明爭暗鬥,英方亦必會難捨難離;而港人應難以和平地在港興家立業呢。以我們的觀察,香港在上世紀回歸前可說是處於一夾縫狀態﹝外有東西對壘,內有中英國共之別﹞,可幸的是香港卻得著漁人之利,躍身成為東方之珠!

2.6  以史為鑑,香港要保持安定繁榮,大概不宜以偏激和敵我分明的意識來互相爭持,亦不應以近乎你死我活的方式來各自為政,反而是應求同存異,以包容互勉的精神及互助互利的手段來推動政改,才有希望達到當年中方所強調的互讓互諒及有益及有建設性的共識。如何在今天應用以上原則呢?本會倡議求同存異應以互相尊重和信任為基礎,即俗稱的泛民議員們應尊重一國兩制的事實,亦應尊重中國現時的政體和中央權柄。我們或可參考聖經羅馬書131節的教導:「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

2.7  我們若相信公義與和平是世人所想所望的,在爭取相關目標或制度時,就要謹慎與緊記公義與和平既是目的,亦是手段,即我們絕不能以不公義和不和平的手段來爭取,正如我們不能以違法的佔中手段來逼便政府讓步一樣。事實上,今天香港社會已比回歸前更自由、民主及透明。我們亦明白民主派議員在爭取本港政制開放和監察政府方面亦付出了很多努力,今天香港的光景實在來之不易,若大家不懂珍惜,所謂物極必反,恐怕激進和粗暴的方法和手段只會帶來香港的退步。若政改終不獲通過,恐怕香港的民主、法治以至民生都要退步呢!

2.8  我們亦明白,只有民間善意,政府卻無動於中的話,則香港亦難進步,但就本屆特首施政而言,我們相信行政長官及各司局長都釋出了明顯的主動和積極性﹝如處理內地產婦,嬰兒奶粉、預防禽流感及重推居屋等﹞,本會相信市民應給特首一展抱負的機會,讓他能依法施政,以印證梁先生在競選時的承諾。

(三)  本會的建議

3.1     本會呼籲各方領袖及立法會議員應以尊重人大831的決定為基礎,本著互讓互諒的精神來協商對香港有益有建設性的行政長官選舉辦法,盡力促成2017年一人一票的普選行政長官。

3.2     在基本法的容許下,我們讚同以下事項:
甲、  行政長官的入閘門檻不要太高,如十分一選委會委員推舉應可以入閘。
乙、  最終當選的行政長官候選人要得過半有效選票才可當選。
丙、  若在各候選人出閘後最終都不能得到過半有效票數,選委會應安排另一輪的候選人提名及重選,直至有候選人以過半數勝出為止。

3.3 萬一各有關方面最終不能協商出妥協的方案而立法會亦不通過政府的相關方案,本會敦促有關當局在法理和環境許可下應在2017年引進市民的一人一票預選制度,而預選結果則交相關選委會作為參考,本會相信,選委會總不會不經思考地把相關預選結果唾棄,反而會重視之而作出最後決定。如此一來,市民可謂能初步享有一人一票的選舉權利,而在日後適當時機時,有關當局可根據相關經驗重啟普選之諮詢和制訂一合情合理和合法之普選方案。

此致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愛護家庭家長協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