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October 16, 2019

關於學校課程檢討專責小組諮詢文件的回應意見

 (電郵至:taskforce_cur@edb.gov.hk , sedoffice@edb.gov.hkcc. ceo@ceo.gov.hk)
日期:2019 10 16
(一)     前言

a.      本會的宗旨是「愛護家庭,建設社會」,得悉貴小組作出上述諮詢,本會有以下意見供參考及跟進。

b.      眾所周知,又如特首今天發表施政報告時所說的:「香港已因最初反對政府修訂《逃犯條例》而引起的社會衝突,影響範圍越來越廣泛。‧‧‧‧‧;市民都在問,香港可否回復正常運作?香港是否仍是一個可以安居的地方?」【() 前言 (2)香港亂局,不單只令市民人心惶惶,更揭露了香港很多深層次矛盾,其中關於本港教育質素和制度的問題,更令人慘不忍睹

c.      就以價值觀教育為例﹝諮詢文件摘要II﹞,傳統的德、智、體、群、美幾蕩然無存!今天所見之實質傾向不外「求學主為求分數」,及「自由平等與人權」!這在專上教育特別顯見,例如近期諸多的學生圍倒大學校長和教授等事例實在層出不窮,令人驚訝!也令人不安!再其次有所謂直資中學的副校長發出對警察之誣蔑及咒罵,又有通識科的課程主任在臉書咀咒警察及其家人,揭盡今天所謂為人師表的腐敗歪曲思想!試問上樑既不正,下樑怎不歪呢?

d.      事實勝於雄辯,就今天老師學生之表現,雖可能是冰山一角,但已叫人憂心忡忡,並且是欲哭無淚呢!例如s1.3 中提到的幾間專上或大學堂之學生﹝或許加上一些社運份子﹞圍倒校長老師和破壞大專院校設施,如同橫行霸道的小霸王!難道這就是孟子所說的「古之所謂民賊,今之所謂良臣也」?是否以前的小霸王變了今天的革新者?他們要革甚麼新呢?要革政府的新嗎?抑或是要把政府趕下台?若是,他們不是革新,而是革命及造反!本會深切盼望今天香港不會重演文革的革命無罪,造反有理呢,不然,香港必大亂矣!

(二)     本會之具體意見如下:

2.1.  教育的價值
a.   本會以為教育者,不外教化眾多學子,一求學有所成,二求能貢獻社會,這離不開人類社會要追求一個健康而有效的制度和做法,好讓其成員能承先啟後,並能以慎思明辨的態度來繼承古人之學問心得,又得以情理兼備來融會貫通各科之精髓,把學問發揚光大,冒求學以致用,造福人群,使社會能健康穩定地持續發展

b.   故此,針對今天教育的亂象,教育當局必須來個釜底抽薪,以求撥亂反正!

2.2.  具體建議
a.   實話實說,要改正今天教育制度中諸般流弊,談何容易,然而萬事起頭難,若見難而退,事情總不能改善改正,並會延誤社會!所以,我們倡議先由必修課程做起,去蕪存菁,期望能為教育改革邁出正確的第一步。

b.   今天一個主要爭論點就是為何通識要成必修科?它到底教些甚麼?是古往今來,又或上至天堂、下至地獄也無所不談嗎?抑或好像今天的敗像,老師各自為政,各展所長,以至各有用心地教授通識呢?所以,本會強烈建議把通識科變為選修科,而把歷史或國民教育﹝任選其一﹞為必修科,何解?一來歷史講的是人類具體演化和經歷進程,不如通識的天馬行空,甚至憑空捏造!更者,歷史和國民教育亦非一本通書看到老,教師理應摒棄死記硬背之教法,因於事無補,而應採一既腳踏實地,又靈活變通之法,類似今天通識所強之正反互論,多角度思考,才好按理立論之態度來教授它,這既可補現行通識之短,又可免學生因死記硬背而出現的負面效應,以至能達教學相長,良性互動之教化效用

2.3.  所謂學而時習之,又說書到用時方恨少,都說明了造就人材,實在需要一生之努力,正是十年樹木,百年樹人也,萬萬不可藥石亂投,或囫圇吞棗地來畫蛇添足,改革更正亦得循序漸進,可以先易後難來處理之。

2.4.  正是千頭萬緒,目前所面對之相關問題,可說是滿天星斗,由是否所有學子都必須有大學之學位,到老師之工作編配,家長之期望及社會之交接互動等等,不能以一意見書而覆蓋無遺,更不能說天高地厚,盡在我心,唯望能略盡棉力,互相鼓勵和提醒,以求造福社會。

本會亦藉機會懇請教育局長撥冗接見我們家長代表,以便能更深入地交通我們現時面對之困難和對社會穩健發展之見解,敬候回覆,順祝
鈞安

此致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先生
香港教育局學校課程檢討專責小組

護家協會會長 上
聯絡電郵:parents4family@gmail.com

副本抄送特首辦公室,煩呈林鄭月娥特首批閱。

Friday, October 11, 2019

一個關心香港及中大的市民的建議和問候

尊敬的段崇智教授,

本人是香港市民,我很欣賞您公正不阿的作風,正如中大校訓「博文約禮」所言,大學生到大學是為了學好其本科學問,亦是要學好做人的道理!

中大的使命指出你要「在各個學科領域,全面綜合地進行教學與研究,‧‧‧,並為人類的福祉作出貢獻。」,這實在是十分寶貴,但知易行難,又或知難行易,知行能合一才是好事。眼見今天一些所謂「天子門生」,處處講求自身之自由和權利,又動輒代表人民,但他們其實只是自吹自擂!連基本的民調也沒有做,更沒有落區了解真正的民情,甚至是校規和法律如無物,這跟上世紀的文革何異?

由報導得知,貴校有一女學生聲稱扣留期間遭性暴力促校方譴責(見: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365832&refer=Share),又指閣下會以校長名義發表譴責警察性侵立場云云,為此,我謹向您建議如下:
1)  中大應鼓勵相關同學向監警會投訴,因這是现有法定及免费投訴途徑,亦是符合法治精神的。
2)  貴校應關注將來監警會的相關調查報告是否公正合理,並可作合理跟進。
3)  大學不應介入政治,要秉持開放、持平及求真的精神,勿未審先判。
4)  中大亦要跟進有學生或其他人士破壞校園及侮辱他人(包括教職員及同學等)

今時香港算是風雨飄搖,令人不安,然而, 士可殺不可辱 才可中流砥柱,力挽狂瀾!造福社會。作為關心中大和香港福祉的市民,我期望能見到香港重返安定、守法和一互讓互諒的社會,順祝學安

護家協會黎會長 

Thursday, August 15, 2019

Responding to Consultation: Causing or Allowing The Death or Serious Harm of a Child or Vulnerable Adult

Dear Miss Louisa Ng, The Secretary

Thank you for your invitation dated 31 July 2019 to the captioned consultation. The following are Parents for The Family Association's responses:
1)        We agree that the existing legal provisions are insufficient to address the problems and liabilities of how to regulate and prevent the causing or allowing the death or serious harm of a child/vulnerable person.

2)        Your consultation, unfortunately, is launched at the wrong time when Hong Kong is overwhelmed by the recent political turmoil arising from the so-called anti-extradition movements. Some of our members and friends told us that they were simply NOT in the mood of responding to your consultation when Hong Kong's future is at stake.

3)        There are touchy issues arising from your consultation, e.g.
a.   How would you balance the individual human rights and obligations under the existing laws of Hong Kong?
b.  In terms of “duty of care”, we have queries on whether people like teachers and part-time caretakers will become liable under the proposed amendments. If so, do they have reasonable defences?
c.   Do immediate domestic neighbours have a responsibility to report suspected child abuses?

4)        Having regard to what have been put forward above, we suggest that your commission to postpone the consultation deadline. Even better, another round of consultation should be conducted after Hong Kong has returned to her normal and peaceful situation plus the normal and effective resumption of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of Hong Kong.

5)        No matter what you would decide, we look forward to future opportunities to express and exchange our views with your commission or the relevant authorities on the respective matters and issues covered in the captioned consultation. For instance, we may consider attending public hearing as arranged by the relevant Bills committee of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We would like to wish your commission and Hong Kong well.

Howard Lai, President,
Parents for The Family Association

Friday, June 28, 2019

給護家好友的信

各位護家好友
最近的修例風波已發展至情況急轉直下,雖然政府已於615日宣佈暫緩修例,爭議尚未完畢。更不幸者,是在本月9日遊行後出現了一群激進的街頭鬥士,不惜圍倒立法會,政總,警察總部等,實在令人深感不安,無論誰是誰非,今天香港已不是本年69日前之香港,因為社會已被撕裂,對立情緒高漲,而有關當局﹝政府,立法以至警察﹞的領導人都變得猶豫不決,林鄭特首幾乎在公眾頻道前消失,種種跡象,都不是好預兆!正是一家不能無主,一國不能無君,俗語說得好:「蛇無頭不行」

說實話,今次修例風波的始作俑者離不開特首及其團隊,簡單的說,修例本來平常不過,政府每年有或多或少有做,只是今次做得令人咋舌!若政府方做得合理得體最壞就是不能通過,不應有如此嚴重的衝突!另一方面,泛民議員不懂見好就收,加上一群邀進的社運份子又重新湧現,今天圍立法會,明天政總,甚至警總,真是無所不圍,此現象一旦失控,可大可小,對香港絕對不是好事!大家若有興趣,可參看黎民之事後分析文章http://hongkongian.blogspot.com/2019/06/blog-post.html

今年7-1將至,本人擔心有機會再次出現警民衝突,也擔心香港有機會出現暴亂,而在極端情況下,不能排除解放軍的介入,若真如此,香港就難再享受我們現有的自由自主了,所以,我感到有必要做點預備工夫,一方面請信徒們為香港祈求和平,也求 上主把理性及包容賜給我們,特別是賜給對立的雙方,但願香港能安然渡過面前的難關,好讓我們能繼續安居樂業,並讓我們的領袖有所洞見,以至能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來帶領香港前行。

讓我強調一下,我以上的分析是刻意盡量中立,避開審判,好讓不同立場的好友容易聽得入耳。作為人,我們都有個人的自由意志(freewill),也都有個人的理性(rationality)來作出分析和評理,以配合我們的自由意志來作出合情合理的選擇和決定。

對信徒而言,我們都有同一的 救主基督,亦因我們信靠 主耶穌而領受了聖靈,正如浸信會的靈性自足(soul competency)信條所提示的,我們只要誠心閱讀及思想聖經的教導,並認真的禱告祈求 父神光照和引導,理應可以自行作出合情、合理和合 神心意的決定,是不需要別人來越俎代庖的。當然,我深深的希望大家都能同感一靈,同心合意地認定香港的出路離不開和平、理性及因著救恩和福音而得的保守和造就,願 主光照,憐憫及幫助我們,阿們。

護家協會啟

Tuesday, October 23, 2018

反對陳志全議員動議促請政府研究制訂讓同志締結伴侶關係的平權政策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
立法會秘書處 (cb3@legco.gov.hk)
衛碧瑤女士收啟﹝煩請印送各出席1024日內務會議之議員﹞
﹝抄送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
長﹞
20181023
反對陳志全議員動議促請政府研究制訂
讓同志締結伴侶關係的平權政策

各位尊敬的委員議員:

本人是香港護家協會現任會長黎浩華,敝會是以「愛護家庭,建設社會」為宗旨,本會是政治中立,並以愛國愛港為己任,更望香港能在一國兩制下能安定繁榮,好讓市民能安居樂業,並讓香港能繼續成為國家南方的一顆明珠,做到利人利己,以至能貢獻祖國!

就陳議員之上述動議,本會有意見如下:
(1)    本會反對陳議員相關動議,因為香港對不同性傾向人士十分包容,绝少歧視。更者,本港現時當務之急離不開房屋問題以至是理順貧富懸殊情況,好消解民困和民怨。所以,政府理應全力以赴,集中精力理順相關問題,當相關問題基本解決以後,社會實況和情緒理應大大改善,若有人承機要求政府針對所謂性小眾平權問題而大費周章,實在是添煩添亂,必會削弱政府行政的聚焦性及效率。

(2)    人倫有君臣(或領導及其下屬),父子,夫婦,兄弟(或姊妹)及朋友,除了夫婦有明文婚姻法,其他都不需立法規範,這是因為男女婚姻是家庭之本,家庭又是社會的基石,所以要立法規範和保護。至於所謂同性伴侶,可以從要好朋友關係來看待,沒有立法必要,若有人要求相關政策以「婚姻」模式來處理同性伴侶問題,必會削弱和破壞男女婚姻的價值和靱力。在西歐已為所謂性傾向平權以至是同性(立)婚姻立了法之國家,當中充斥著不少的逆向歧視問題,更甚者,傳統以男女為基礎之婚姻及家庭狀況,亦出現眾多問題,如高離婚率,未婚懷孕,單親以至近期的所謂多元成家﹝即不分性別之「婚姻」結合,甚至有超過2名結合人士之「婚配」(性)情況!﹞,人類文化發展至此,實在令人傷心,令人堪虞

(3)    本人認為政府若要透過政策來理順相關平權問題,則重點不應狹隘地放在同志身上,而應检視所有緊密關連人士,如兄弟/姊妹可否相依為命,以近似家庭單位得到社會支持(公屋,報税等),结拜人士以至所謂同性密友等。這樣才較全面和公道。所以本會較支持梁美芬議員修訂案

(4)    至於區諾軒議員修訂要求制訂「民事結合政策」,本會亦認為不合宜,故此反對,當中理由為:
在香港任何兩人(不論兩人的性別或性傾向是甚麼)都可自行「締結」結拜或伴侶關係,只要不宣稱為婚姻,基本上沒有法律禁止,現時民間自行安排及不違法之人際關係,根本不需立法規範或保障,若要與婚姻看齊,則其不適宜性已在上述第(2)點說明。

(5)    至於范國威議員要求制訂的重要醫療決定等安排之修訂,本會亦認為不合宜,故此反對,當中理由為:
以病況知情權而言,關於誰可得悉傷患者的病況,這其實只是關乎到各醫院內部的行政指引,基本不需法例的明文規範來處理。事實上, 傷患者可填寫入院指示,指明准許其指定人士知悉其病況。至於在急症的情況,醫院通常都會按個別情況去作出判斷和酌情處理,在合情合理的環境下,給可信賴人士 (如家人、親屬、監護人、同居者、義親、契親、社工、以至病人所屬之院舍的負責主管等)。得知患者的大概病況。

至於醫療指示代理,亦有類似之安排,若相關病人是因急症入院,急救室主管醫生都會以救人為先的原則,不會因缺乏指示﹝假設處境﹞而放棄救護病人。

(6)    說到壽險受益人,一般在相關投保人士購買保險時,已給予明確指示誰是在投保人身故時之受益人,根本不需、亦不宜法律規範。遺產承繼處境亦相若,有遺囑者不言而喻,至於無遺囑者,則現今法例已相當明確及全面,另外,投保者隨時有權更改受益人,亦不需法律規範。其他領取遺體或骨灰或一同安葬問題亦甚類似,現行安葬條例已容許任何兩位非近親關係之死者(例如養親、契親、未婚伴侶等),在死者生前寫下指示文件下,可安排與其有緊密關係之人士一起安葬,不需另外加入「民事結合」或「同性別婚姻」之規範。

(7)    至於活體器官捐贈問題,問題則相對複雜,例如根據現行《人體器官移植條例》5A條,活體器官移植的受贈人,只限與其捐贈人有血親關係,又或在該項移植時,是其捐贈人的配偶,而兩人的婚姻已持續不少於3年。若有議員認為須放寬此條例規定的話,其實不應只提出放寬給同性伴侶,也應提出放寬給其他有緊密關係人士,若是這樣,政府理應進行一次全面諮詢。

讓本會多提一下當年中國以一國兩制之方針解決香港回歸之憂慮,當中強調以互讓互諒之精神,及透過委任愛國愛港之人士出任香港回歸後主要職位,務求使香港平穩過渡,以至能安定繁榮! 另外,基本法確立香港生活方式50年不變,其不變之要素實應包括一男一女之婚姻,其理由亦如第(2)點所述,希為鑑識!

如有查訽,可電2528 xxxx 找本會許小姐,以便我們作出回覆,順頌 時祺

護家協會會長 黎浩華上
聯絡電郵:parents4family@gmail.com
郵址:新界馬鞍山郵箱438

副本送逹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scmaoffice@cmab.gov.hk